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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发展
(一)整合利用在蓉高等教育资源
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促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政校合作,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和科研合作机制,增强在蓉高校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提高市属高校教育质量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着力培养品德优良、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提高特色化水平。改革学科和专业设置,突出服务经济社会,突出应用性,突出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突出地方、学校和专业特色。通过特色发展和错位竞争,推动市属高校可持续发展。
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提供高质量多方位就业服务。
十、促进继续教育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一)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鼓励学校和培训机构根据市民学习需求,开设相应专业和课程。建立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创新学习型城市建设激励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市民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扩大市民接受教育和培训机会,全面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高水平学习型城市。
(二)大力发展社区教育
加快成都社区大学、区(市)县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村)教育工作站的建设。充分开发和利用全社会教育资源,促进终身学习资源共享、互用。以各类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大力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学习和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市民的普遍行为。
(三)积极开展职业培训
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
十一、保障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进融合教育
完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学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办法,建立随班就读支持制度和随班就读质量评估监管制度。改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或学习支持中心环境和条件,配备随班就读学生必需的设施设备。改革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在课程开发和实施方面的合作,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
(二)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市、区(市)县两级统筹管理特殊教育的机制。区(市)县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中心。开展医教结合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高水准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制定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计划。加强特殊教育科研,建设相应的课程体系和评估体系。
十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素养。大力倡导广大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多渠道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和业绩的教师薪酬分配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制度。完善农村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制度。
(二)建立开放、高效的教师培训体系
加快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型校长。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构建市、区(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培训。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育专家评选制度,产生一批国内有影响、省内一流的教学名师和教育专家。建立校长、骨干教师高水平研修基地,每年选送一批校长和教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依托在蓉知名高校和国际学校建立“双语”师资培训基地。
(三)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名优教师表彰奖励力度。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学科带头人。招聘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等紧缺人才。市属高校要结合学校发展和特色专业建设,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用类专业专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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