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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IETF) 工程任务组
http://www.edu.cn   2009-03-2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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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IETF标准的种类

  IETF产生两种文件,一个叫做Internet Draft,即“互联网草案”,第二个是叫RFC,它的名字来源是历史原因的,原来是叫意见征求书或请求注解文件,现在它的名字实际上和它的内容并不一致。互联网草案任何人都可以提交,没有任何特殊限制,而且其他的成员也可以对它采取一个无所谓的态度,而IETF的一些很多重要的文件都是从这个互联网草案开始。

  RFC更为正式,而且它历史上都是存档的,它的存在一般来讲,被批准出台以后,它的内容不做改变。RFC也有好多种:第一个就是它是一种标准;第二个它是一种试验性的,RFC无非是说我们在一起想做这样一件事情,尝试一下;还一个就是文献历史性的,这个是记录了我们曾经做过一件事情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工作的;再有一种就是叫做介绍性信息,其实里边什么内容都有。

  作为标准的RFC又分为几种:
  第一种是提议性的,就是说建议采用这个作为一个方案而列出。
  还有一种就是完全被认可的标准,这种是大家都在用,而且是不应该改变的。
  还有一种就是现在的最佳实践法,它相当于一种介绍。

  这些文件产生的过程是一种从下往上的过程,而不是从上往下,也就是说不是一个由主席,或者由工作组负责人的给一个指令,说是要做什么,要做什么,而是有下边自发的提出,然后在工作组里边讨论,讨论了以后再交给刚才说的工程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查。但是工程指导委员会只做审查不做修改,修改还是要打回到工作组来做。IETF工作组文件的产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来参加会议,任何人都可以提议,然后他和别人进行讨论,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就可以产出这样的文件。

  4、IETF的研究领域

  IETF的实际工作大部分是在其工作组(Working Group)中完成的。这些工作组又根据主题的不同划分到若干个领域(Area),如路由、传输和网络安全等。每个领域由一到两名主管(Area Directors)负责管理,所有的领域主管组成了互联网工程组指导组(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 - IESG)。IETF工作组的许多工作是通过邮件列表(Mailing List)进行的。IETF每年召开三次会议。

  目前,IETF共包括八个研究领域,132个处于活动状态的工作组。

  (1)应用研究领域(app— Applications Area),含20个工作组(Work Group)
  (2)通用研究领域(gen—General Area),含5个工作组
  (3)网际互联研究领域(int—Internet Area),含21个工作组
  (4)操作与管理研究领域(ops—Operations and Management Area),含24个工作组
  (5)路由研究领域(rtg—Routing Area),含14个工作组
  (6)安全研究领域(sec—Security Area),含21个工作组
  (7)传输研究领域(tsv—Transport Area),含1个工作组
  (8)临时研究领域(sub—Sub-IP Area),含27个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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