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蛋糕”
朱大保曾经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副局长,并在此前担任过该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副主任兼植物微生物学科主任。1987年至1994年间,国家自然科学奖有关评奖的日常工作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在此期间,朱大保参与过两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奖的评审,对评审程序有所了解。
朱大保告诉本刊记者,评审程序当中大有学问。评奖有几个非常关键的步骤:推荐、分组、选专家、初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二)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四)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
“前三条讲的有推荐资格的都是单位,而单位之间为了业绩竞争有时会作出不实的申报,这就是个弊端。”朱大保指出。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度可推荐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度可3人以上共同推荐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应当在推荐前征得5名以上熟悉该项目的院士的同意。
朱大保认为,多人推荐也有问题,就是出了问题不好认定责任,单人实名推荐是更加科学的方法,“因为他会珍惜自己的名誉”。
分组也大有名堂。朱大保举例说,“比如,一个项目既可以分到A学科组也可以分到B学科组,有可能分到A组就没戏,分到B组就能评上,因为不同学科之间的研究水平有差别。”
还有选专家,朱大保进一步讲道:“专家由管理人员来请,我请这五个也行,那五个也行,这五个你就上去了,那五个他就上去了,管理人员心里都有数。选专家的权力非常之大,哪个专家手紧、手松,哪个能理解我的意志,评上之后我有什么好处,心里都非常清楚。选专家,谁来选?怎么定?选完以后,这个专家工作效果怎么样?怎么反馈这个意见给选专家的人?谁来看这些意见?怎么把它运用到实际的操作中去?这程序上都应该有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原院长邵国培在今春全国两会期间递交的提案《减少科技奖励数量,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净化科研学术风气》中指出,“我们的科研项目鉴定也不规范,鉴定委员会是自己请,常常是只请朋友,不请对手,互相捧场,高抬贵手,很少见到不过关的鉴定会。”
还有初审。“初审以后大局差不多就定了。现在好多用网络随机遴选专家,这样可以保证受人为干涉少,但是却带来另外一个弊端,那就是选专家未必能选准,因为每个学科都有好多细分的领域,每个专家的研究方向大都有差异,怎么能保证随机选到的专家恰好对参评项目所属领域非常在行呢?”朱大保指出。
邵国培在提案中说:“我国的科技评奖每年在短短的几天内,把各行各业专家组织在一起,对各学科门类的几十上百个项目进行评审,每个专家不是全才,一天审几十个项目,很多都不属于自己的专业,怎么可以评得准、评得好呢?”
朱大保说:“评奖的程序正义非常重要,比结果公正还重要,但程序往往被忽略。程序是必须有制约,制约权力,使其能够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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