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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国校安办在实行月通报和对落后省份专项调度制度的同时,采取成员单位包干督查、省级校安办交叉检查、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等多种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60次督查,检查项目县163个、项目学校近500所,发出督办催办单142份。2011年,结合工程实施后期竣工项目不断增多的特点,举办了以竣工验收为重点的专题培训班,转发了竣工验收方案范本供各地学习借鉴,督促和指导各地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确保竣工项目安全使用,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信息档案建设,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国校安办出台了校安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各地校舍档案的建档、归档、保管以及档案室建设工作;制定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一系列实施方案;通过培训、试点,指导各地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录入、审核、跟踪、通报机制,不断完善校舍基础信息和加固改造信息。目前,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健全校舍安全责任体系和加快推进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抓手。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国校安办聘请中央主要媒体的主管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宣传顾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校安工程宣传工作。自2011年以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分别在重要版面和栏目,深度报道了校安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生动反映了实施校安工程给广大师生、学校和基层教育部门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教育报》一直坚持跟踪报道,图文并茂,大力宣传各地实施校安工程的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展现了校安工程给各地教育带来的巨大变化。《内蒙古日报》、《新安晚报》、天津卫视等地方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当地政府全力推进校安工程实施工作,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撑起“安全保护伞”的经验和成效,大力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基层教育部门和项目学校也积极行动,采取在线访谈、印刷标语、在部门或学校网站设置专栏、致信学生家长、演出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宣传校安工程,让校舍安全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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