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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前期工作,加快建设进度
做好前期工作是保证建设质量和进度的一项基本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加快立项、勘探、设计、施工图审查、规划审批、招投标、施工许可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北方省份由于施工期相对较短,尤其要提前准备,提前办好各项前期手续
各地要围绕年度建设任务,制订项目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保障施工安全和建设质量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着力加快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下拨资金,防止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中央资金项目原则上应在资金下达到省(市、区)后一年内完工。
五、狠抓食堂管理,确保“两个安全”
学校食堂交付使用后,各地要依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2号),切实加强食堂管理,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学校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要坚持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等制度,完善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要积极预防,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一般应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并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教育部、财政部将组织营养改善计划各成员单位不定期对各地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包括规划编报、年度项目执行、省级承担资金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收费减免、工程质量与进度、日常工作开展和食堂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 财政部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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