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综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01-06    教育部

字体大小: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学校食堂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各地应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强化学校食堂建设管理。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食堂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方可准入。新建项目必须坚持科学审慎的原则妥当选址,改造项目应当根据校舍实际制定改造方案,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要依法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监理单位要实施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项目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或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现场监督员,配合专业监理人员,监督检查建材质量和施工工序、工艺、进度、质量、安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与协调。

  (三) 严格资金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食堂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问责制度,对食堂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要按要求及时积累、保管好工程文件档案资料及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材料,做好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要在正面墙体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牌,统一注明“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字样,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面积、资金来源及中央资金数额、开竣工时间等。

  (五)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学校食堂建设要建立和实行简报制度、倒排工期制、进度月报制、项目公示制、目标考核制、监督检查制、监督举报制等工作制度。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各省份要按照“相对固定、分片包干”的办法,组织督查组,对学校食堂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今年营养改善计划惠及贵州400万农村中小学生
· 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发布
· 教育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2240万人受益
· 中央财政已累计为营养改善计划下拨800多亿元资金
· 重庆: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2017年全覆盖
· 重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让学生吃饱、吃好、吃营养
· 贵州:全面推进“贵州特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教育部副部长:要让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身败名裂
· 湖南蓝山自筹资金实施边远山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
· 四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受益学生400余万名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