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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问题
在对资源有了初步了解之后,幼儿园的管理者及教师还应树立明确的“经营”意识,学会经营的方法,争取做一个精明的教育经营者。
1.园长的经营
园长应有经营的知识、方法与策略。幼儿园的具体措施和教学改进必须与该园的整体发展相协调,努力使各种资源的利用形成合力,使各方面的推进工作不致相互掣肘。园长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企业中的总经理,不仅要有对幼儿园发展宏观背景的了解,有选择、判断、决策、评价的能力,还应是经营和管理的行家。“向管理要效率、以质量求生存、用特色谋发展、在服务中寻出路”不仅是当今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也是各类教育机构改革与创新应该借鉴的关键。那么,如何确立一个幼儿园管理、质量、特色和服务的标准呢?既要依据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又要参照社会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还要有意识、负责任地引导和培育这些需求,使幼儿教育的发展能够有机地融入到社会的整体发展之中,并使幼儿园成为主导本地区幼儿教育发展的核心。幼儿园所拥有的各类资源以往在幼儿园内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但在经营之中却应该向社会开放;通过各类服务获取更广泛的、可以支持其发展的社会资源,同时又可以通过外部社会的激励促进内部的优化与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的经营中,后者往往被忽视。其实在当今和未来的信息化社会之中,在注意力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之下,无形资源及人的价值通常是可以持续增长和无限开拓的。一所幼儿园的历史沿革与声誉,其教师的水平、经验和特色,其毕业生的成绩、综合水平和影响,其教育教学实验与改革的成效,在园内进行的教材教法试验等,都可以进行经营并可成为吸引社会广泛关注的内容。经营好无形资源和人的资源,幼儿园将受益无穷。
在现代社会,具有服务意识和契约意识是人们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而在我国教育领域,这两种意识都比较差。所谓服务意识,是指应该关注和适应社会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教育需求,并应以此作为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重要依据。从另一个角度讲,具有服务意识才会更加关注和深入地研究服务对象,探索其发展成长的规律,满足教师、儿童及其家长的多重需求,达到教育不断追求完善的目的,为教育的创新和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而所谓契约意识,是指应具有法律意识和懂得尊重教育委托者(即家长)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将教育行为视做契约行为。契约不仅可以保护被服务方,也可以保护服务方,是通过法律认可的形式确立双方认可的教育方案。在契约的保护和规范之下,被服务方对施教者的监督可以被视做对教育的促进,施教者的工作也可以在其规定的范围内和有关教育法规的支持下不受干扰,为正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适宜的环境。
2.教师的经营
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也有经 营的问题,这包括自我经营和对儿童的经营两大方面:
(l)自我经营
所谓自我经营,主要是指 教师对自己要有客观的分析, 确定自己现有的水平和可以开 发的潜力,强化自主精神和危 机意识,明确奋斗的方向,进而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自我经 营。通过学习提高学历是比较 现实的一种选择,除此之外,还 可以考虑发展特长、陶冶性情、 增进修养,及通过各种渠道和 方式完善自身。在当今社会中, 作为一个称职的幼儿教育工作 者,不仅要拥有必备的专业知 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爱心、事 业心、责任心、完美的人类情 感、良好的性格与心态、处理事 务的原则和策略、善于倾听和 理解的方式,及不断追求和进 取的精神。值得特别指出的是, 幼教工作者面对的教育对象虽 是年纪幼小的孩童,却也有一个相 互学习、教学相长的问题。儿童的 率真、纯洁、敏感、不世故、对外界 事物有广泛的兴趣、喜欢动手做 事、可塑性和适应性强、思维没有 束缚和定势等特点都可以帮助我 们这些成年人从司空见惯的事物 中悟出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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