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务公开具有层次性,不同级别的管理者可在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内进行;校务公开具有双向性,管理者无论是对上级还是对下级都具有法定的公开义务。现实情况是,有的学校管理部门自觉地进行校务公开,而更多的管理者是只向上汇报,不向下通报。如果说上面不催,干脆不公开。于是教师意见很大,干群关系也因此而紧张。1999年初,某高校的一位系主任与副主任闹矛盾,副主任怀疑主任有经济问题,要求查帐,不料主任说你没这权力。最后终于财政局介入,结果是两人都有问题。只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校园里偶尔见到的"意见箱"所起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许多领导对此根本"无暇顾及",致使许多宝贵的意见在秘书这一关上就被仍进了垃圾箱;而校长在向由他提拔起来并受他调配的中层干部以上的范围内进行述职,显然是不科学的。
三、监督机制有效运作的途径
(一)贯彻依法治校、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监督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础。制度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制定更加详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法制化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适度分解权力,以权制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出口、考核、评议等环节,形成一整套约束机制。
(二)充分发挥纪律监察机关专门检查的监督职能是实施监督的关键。高校中的纪律监察机关应被赋予职权,其纪检职能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应得到强化。其除了对校党委负责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对上一级系统垂直领导部门直接负责,这是解决"同体"监督软弱无力的关键。
(三)校务公开是对管理者实行监督的最佳途径。成都理工学院党委书记兼校长贺振华教授指出:"校务公开对领导起码有三点好处。一是有利于把学校的大事和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让大家都了解,给施政减少了中间环节,还可避免中间环节故障,有利于政令畅通;二是可以促进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有利于领导和群众双向知情,沟通干群关系,减少矛盾冲突;三是可以听到真话、实话和好的主意,有利于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使我们更好地行使权力"。成都理工学院根据"稳妥地推行校务公开"的思路和要求,工会主动与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计财处以及纪律监察等职能部门进行校务公开的协调工作,学校下发的《成都理工学院推行校务公开试行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以教代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成立了由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委常委校办主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12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8}
(四)设立"校长接待日"是师生员工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设立定期的"校长接待日",可缩短校长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公开吸纳来自各方的对学校管理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实践证明是一种很有效的办法。若实施的好,将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原山西师大校长陶本一先生(现任上海师大常务副校长),在这方面做得堪称典范。笔者曾数次亲临现场,其效率之高、感召力与凝聚力之强,至今魂若梦牵、心向往之。
(五)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是对管理者实行监督的法定渠道。首先要注意代表的确定,教代会成员的确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既然是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那么此代表人选必须真正由广大教职员工通过民主、公开的渠道把那些正直、敢于坦言、有群众威信的人选拔出来。其次,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应贯彻于学校系统管理的各个环节,民主监督要经常化、制度化,避免仅仅局限于一年一次大会的参与。在发挥教代会的作用这方面,成都理工学院的经验值得推广。近年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对学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岗位设置与聘用、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后勤社会化等文件在草拟过程中,都能提交教代会进行充分讨论,为学校最终决策提供依据。学校党委于2000年颁发了《关于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对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评议考核的通知》,明确了评议考核领导干部由教代会负责组织实施,由工会汇总后上报,并作为党委综合考评干部的重要依据。{9}(六)各种委员会或专家组的设立可为实施监督提供组织保证。诸如学术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的设立,可扩大教师对学校管理的参与面,能使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决策更容易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同,同时也可避免"外行管内行"的弊端,减缓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过多干预。例如,北京大学通过各种委员会或专家组、研究组的形式,已使部分教授、副教授参与了管理。不仅在学术管理方面,而且在行政管理方面,特别是某些重要政策的研究、讨论和论证,也应尽量发挥他们的作用。美国的绝大部分高校(如麻省理工学院)很早就建立了许多以教授为主的委员会。
四、监督机制有效运作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社会大环境。高校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子系统,每天都在与外界进行能量交换。与英美等国的高校自治相比,中国的高校更多地被认为是政府下属的一个行政机关,其学术性自由独立发展的规律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社会上的监督机制运作有效,那么高校也很难"出淤泥而不染";反之,假如外部社会有了一个良好的监督氛围,高校也会紧跟其后。但是,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级专门人才"的高校,人们对它的期望有理由更高。
(二)校级领导的重视。一个具有民主精神、勇于接受群众监督的领导是促成监督实施的重要条件。原华中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刘献君教授认为校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很重要。{10}校领导若能身先士卒,自我接受群众监督,其表率作用与人格魅力,将给下级树立榜样。
(三)教职工监督意识的增强。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其工作性质决定既具有协作性又具有独立性。所以,一方面要支持领导工作,团结一致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另一方面,切不可不讲原则,"唯领导马首是瞻"。现在,敢于直言、勇于提出批评意见的教师少了,"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大有人在。有了这样的亲密小团体,助长了极少数院校领导的"长官意识"和"官僚意志",使他们感到唯我独尊,其权力的使用由于"众星捧月"之故,任何来自内部的监督都会被忽略。而事实上,更多的教职员工采取的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
参考文献
{1}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1.74
{2}中国教育报,2001.11.9
{3}中国高等教育,2001.20.16
{4}中国高等教育,2001.21.14
{5}《中美大学学术管理》,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2.117
{6}法制日报,2000.1.16
{7}中国高等教育研究50年,494
{8}{9}高教领导参考,2001.17.27-28
{10}刘献君,大学之思与大学之治,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4.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