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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意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细化要求、提出规范,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教育部已被国务院确定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试点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加强监督。(2)继续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科研经费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资金安全。今年开始启动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到2007年中央将总计投入100亿元,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3)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参与监督的有效机制和制度。加大教育内审工作力度。(4)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和工会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规范化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向院系二级单位推进,促进依法治校。(5)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不断推进和规范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继续推行和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工作,使反腐倡廉制度寓于各项工作之中。今年争取颁布实施《关于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加快制定《关于直属高校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
(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正式颁布实施,是新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严格监督与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的关系,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研究制定本地本校贯彻《条例》的具体办法;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抓住易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同时综合运用其他监督形式,促进党内监督的开展;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大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及早纠正,使党内监督真正有效。
要特别重视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将进一步完善与部人事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与直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联系制度和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制度;继续推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
(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努力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落实责任制,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使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纪委组织协调是保证。各级党委、行政和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性,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要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明确定位,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尽职尽责不“包办”,组织协调不“代替”。要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提高组织协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总结推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做法和经验。部党组今年将召开部分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座谈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促进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七)适应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战斗力强、能够经受住困难和考验、为党和人民所信赖的队伍。但是,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要不断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拔一批德才素质好、有开拓创新意识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教育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加强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要重视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教育,严格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日趋激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着严峻考验。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抓紧抓好。同时要切实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重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工作、生活待遇。要大力开展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保持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到知大局、懂教育、讲原则、善协调、关心人、有作为,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切实履行好职责。
同志们,在教育事业跨越式大发展的机遇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确定的任务精心部署,严密组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努力使我们的工作不断有新的创造、新的发展、新的成绩,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本文系作者在2004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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