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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对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劳动的认识问题
存在一种虽较流行但并不准确的论断,即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只把体力劳动作为劳动,脑力劳动不算劳动。把这说成“老祖宗”的观点。这又是一种误解。只要较为系统和比较深入地读过马克思的有关著作的学者,不会产生这种误解。
在《资本论》第1卷第1章中,只是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性理论。如果仅仅从这里把握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思想,容易理解为直接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直接劳动者如工厂中的工人才创造价值。因为在这一章中没有提及企业管理人员和科技工作者以及其他非直接生产者的劳动以及他们的劳动是否也形成价值的问题。但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思想是非常丰富和深刻的。不仅在《资本论》的其他章节中,而且在《剩余价值理论》和其他有关著作中都有更贴近实际和更加拓展的论述。马克思考察的劳动,主要不是将劳动的一切职能结合于一身的个体劳动,而主要是社会化的共同劳动或“总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4章中明确说明:“随着劳动过程本身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他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在这里,劳动的不同职能,分配给不同的劳动者担任,产品成为总体劳动者(有的译作“总体工人”不很确切)协作劳动的产物。凡是参加社会化生产过程的一切成员,不仅是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如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都是生产劳动者。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许多劳动者共同生产一个商品;……这些或那些劳动者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直接存在的关系,自然是各种各样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些工厂小工,同原料的加工毫无直接关系;监督直接进行原料加工的工人的那些监工,就更远一步;工程师又有另一种关系,他们主要只是从事脑力劳动,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分册,第443—444)又说:在总体劳动过程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00—101页)由此可见,马克思把从事经营管理的经理和从事科技工作的工程师等脑力劳动者,也看作是总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劳动者,不言而喻,他们的劳动参加了商品的生产,也就参加了价值的生产。
不仅企业内部的脑力劳动是生产劳动,会创造价值,即使在企业外部为企业的生产进行设计包括建筑设计、技术设计、产品设计等的劳动,以及用于生产的科技发明者的劳动,都是直接或间接为生产服务的劳动,因而都是生产物质财富和商品价值的劳动。
现在人们遇到了知识经济热。知识会不会成为生产力?过去学界进行生产力二要素三要素的争论,实际上是在一个狭隘的范围内兜圈子。凡在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中发生作用的诸因素,也同时是构成生产力的诸因素。不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的因素,科学、管理、分工协作、知识等等也都是生产力的因素。马克思从大工业的发展中、已经看到了社会知识日益成为直接的生产力。他说:“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么46卷下,第219—200页)“直接的生产力”,用了醒目的黑体字,表明社会知识在发展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首先表现在机器设备、技术装备等日新月异的发展上。科学技术、社会知识作为生产力的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就是这种趋势的反映,要把科学技术在创造物质财富中的作用同它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区分开来,我们重视科技特别是高新技术的作用,应更为重视它在发展生产力、增进社会财富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劳动价值理论和以其为基础的剩余价值理论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及其经济运动规律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但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经济关系的研究来说,尽管我们也在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但它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比起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要轻微一些,不如使用价值理论(财富理论)和反映使用价值的质与量变动及供求变动的价格理论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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