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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呼唤公益播撒希望
2009-12-1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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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要为穷孩子多提供公益性教育

  目前,全国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1400多万人,每8个城镇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流动儿童,在上海这样的务工农民聚集大城市,每3个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流动儿童;流动儿童中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1126万人,他们能否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顺利融入城市文化,关乎社会和谐、教育公平。

  而从全国范围看,现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还是由民办学校甚至是未获准的民办学校在承担,这也表明“两为主”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间有潜在冲突。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营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来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所以没有接收流动儿童的积极性。只有少数面临本市生源一再下滑的基础薄弱校,以及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公办学校,对招收流动儿童表现出较大热情,大多数公办中小学校都认为接收流动儿童存在很大困难。

  公办学校的一道道门槛,把很多流动儿童挡在校门之外。而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满足了许多流动儿童的上学需求,但是存在诸多不足,严重阻碍了其发展。

  教育部中央教科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霓认为,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最大的不足在于周边环境差、校内设施不齐全、学习氛围不好、教师素质有待提高,而且师资队伍不稳定。这影响了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公平。

  与此同时,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绝大多数以非法形式存在。这些学校的营利动机抑制了教育需求,营利性和非法性阻碍了社会力量的参与;非法性和学校前途的不确定性又加深了办学者的短期行为,阻碍了对学校的再投入。

  “四低”是这些学校运营的基本特征,即几十万元不等的低投入、每学期300~600元的低收费、老师每月700元的低薪水,最终导致低教育质量。

  徐永光认为,非营利性是打破当前“四低”民办教育死结的突破点,同时也是引入社会参与,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平民性指以低收入农民工子女为服务对象,低收费,提供符合标准的中等硬件设施,以节俭硬件来换取优质软件;高质量指优质教学资源和符合农民工子女需求的办学理论与实践。 这其中政府支持是必要的。

  而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决定”里谈到的“多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往往被忽略了,这就造成责任的缺失。责任的缺失关系到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解决,提高到更高的高度上看,也是忽略了或者说轻视了民办教育在教育体系当中的重要地位。

  吴霓认为,要辩证理解“两为主”政策。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是多形式的为主,不一定把农民工子女全部接入公办学校就是完全落实了“两为主”政策。由政府统筹和协调,并给予一定的扶持或者补贴,也是“两为主”政策非常重要的体现。(记者 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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