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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 发挥学校基础性作用
2010-11-26    湖北省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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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学工作

  为了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改变当前各级各类学校汉字书写教学薄弱的状况,湖北省出台了《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学的通知》(鄂语字〔2010〕13号)。《通知》对各学段的写字教学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级语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汉字的书写教学工作,制定本地本校教学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教师、教材和时间“三落实”,确保规范汉字书写教学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规范汉字书写教学工作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相结合,与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共同营造规范汉字书写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逐步将写字(书法)教学情况,写字(书法)活动开展情况,学生的写字(书法)水平等方面,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纳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2009年和2010年,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全省学生参加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人数分别达到了26万和31万。大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师生写好规范汉字的热情。

  六、大力提高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随着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向农村延伸,迫切需要做好农村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增强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文化底蕴,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农村语言文字的工作水平。针对以前示范校主要集中在城区学校,今年印发的《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语字[2010]7 号)特别要求“各地在今年推荐申报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至少要有一所农村中小学。”今后还将不断扩大农村示范校的比例,以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在城乡学校间的均衡发展。

  “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是湖北省继“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等五大项目之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湖北省今年举办的第四届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得到了全省各地的高度重视,大赛影响广泛。初赛经历了从学校、乡镇到县市区,最后到市州的层层选拔,全省共有4万余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参赛。省教育厅领导要求将大赛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定期举行,办成湖北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品牌。通过比赛,树立一批典型,激发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对中华经典的热爱。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辐射全体学生,促进全省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建设。

  八、通过测试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2000年以来,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不断加强,测试机构逐步健全,测试队伍发展迅速,全省35所高校建立了测试站。全省测试员队伍中教师占主体地位,3255名省级测试员中有教师3128名,224名国家级测试员中有教师198名。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一方面可以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学校的普通话培训教员、推普宣传员,可以极大地推动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逐步认识到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在学生基本素质中的重要性。武汉理工大学、黄冈师范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等一批高等学校规定对普通话水平不达标的学生缓发毕业证。

  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湖北省适时提出了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做好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有助于书香校园、文明校园的建设,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同时,做好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可以增强学生的语言文化素养,为实现中部崛起提供高素质人才。我们将努力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于湖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实现教育强省和中部崛起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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