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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
暨《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2010年9月14日,为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颁布5周年,吉林省语委、省教育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在长春召开座谈会,吉林省语委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吉林省语言文字专家出席了此次座谈会。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秀清,省语委副主任、教育厅副厅长孙鹤娟和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宣传处处长苑晓飞在座谈会上分别做了讲话。
傅秀清副主任委员在讲话中肯定了我省在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在问题,表示今后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更好地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
孙鹤娟副厅长的讲话,强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介绍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例”所做的工作,同时分析了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不足,指出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苑晓飞处长在讲话中表示今后将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吕明臣、李勉东、周殿龙、孙博、陈少志和关彦庆等省内语言文字专家就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和社会语文生活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交流,对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吉林省语委办副主任杨立兴主持。他指出,此次座谈会是我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省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希望各位专家和社会各届能够对我省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更大关注、更多支持,共同促进我省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健康发展。(戴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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