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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项目
依据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2010年到2012年,启动实施10项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10项重点发展项目。
(一)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
聚焦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围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以率先转变教育发展模式、率先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率先扩大教育开放、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主线,建立上海与中央有关部门合作机制、长江三角洲联动机制、市与区县和高等学校互动机制,在若干关键领域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
1、优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配置试验。着力强化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促进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流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扩散和共享,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试验。转变应试教育倾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中小学生“减负”有效机制,深化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教材和教学模式改革,凸显各学科育人功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促进创新人才成长。
3、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试验。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推进素质教育,健全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形成多样化、可选择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新制度。
4、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试验。促进高中特色多样化,培养具有个性特长的合格学生。鼓励高中办出特色,在若干所高中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实验项目,建立高中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加强对高中生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新机制,促进普职渗透。
5、建立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服务体系试验。引导高等学校准确定位、错位竞争,走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服务型发展之路。制定上海高等学校发展定位规划,建立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分类评估标准,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服务、支持政策。
6、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试验。率先建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的衔接和融合,建立“学分银行”,实施学分互认;健全管理协调体制,完善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发展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新机制。
7、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试验。整体规划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资源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机制,支持若干所示范性民办高等学校建设,实施民办学校教师、管理者培训资助计划,健全监管体系,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和特色办学。
8、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试验。把上海建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城市,提升上海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建立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新机制,探索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模式,创新吸引和服务留学生的各项政策,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完善鼓励上海教育走向国际的政策。
9、完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教育保障机制试验。适应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增长趋势,保障各类群体学有所教。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全面实行免费教育。探索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适应、体现各级各类教育特点、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参与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制度。
10、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充分发挥上海对外开放优势,探索区域教育合作新形式、新模式、新途径。推动长江三角洲共同建立都市圈教育联动发展新机制,完善上海教育服务长江流域、服务支援中西部地区、服务全国的可持续机制,促进上海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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