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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1、完善中小学入学和招生考试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生名额、公开招生规则、公开招生结果。在实行全市初中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高中阶段入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统一招生录取的办法,逐步扩大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优质普通高中逐步做到年度招生计划按60%的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完善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为办好每一所初中创造良好条件。
2、建立与高等教育普及化相匹配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改革,着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招生考试导向机制。按照多元评价、多次考试、自主选择、自主招生的原则,在建立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高职高专院校实行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制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行联合统一考试、自主择优录取制度,若干所高水平大学探索实施多元考查、自主招生的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如选择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可走高职综合联考、院校择优录取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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