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三十二)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三十三)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审、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三十四)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调动全社会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促进各种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开放大学。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创办老年大学。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健全扫盲教育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扫盲和后续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推进农科教结合,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成人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