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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要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把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证适龄儿童能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幼儿园,到2020年所有乡、镇建起标准化的乡镇中心幼儿园。
2.大力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教育发展规律,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制定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核定收费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合理确定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实施保教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岗位培训,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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