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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发展职业教育对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到2020年,要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需要。
1.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作为重要的发展工程和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支持政策,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构建覆盖城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使各类城乡社会群体,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和下岗、待岗、转岗工人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完善助学金制度,从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让未能进入高中、大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到一技之长。
2.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大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设置标准,到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标准。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建设,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显著提升职业院校实验实训水平,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率,增强学生动手能力。
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沟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扩大对口升学比例。严格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制定从业人员学习钻研的奖励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营造尊重劳动、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
3.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农业类职业院校和涉农专业建设。改革农业类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灵活的学制和教学方式“送教下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促进校企双方在实习实训、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岗位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调整教学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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