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大校长柯炳生谈关于985工程建设及若干配套改革问题
关于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提高评审标准。这既是所有985高校的发展大趋势,也是中国农业大学各个学院的普遍要求。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核心思想是严格评审,宁缺勿滥。真正有才学的,即便因为严格的评审制度今年上不了,那么明年或后年也一定可以评的上。而平庸的教授一旦评上,就再也拿不下来了。中国农业大学的职数总量是有限的,教授和副教授的指标,其实也是宝贵的资源。根据目前的人事管理体制,教师的向外流动极为困难,,这意味着现在多一个平庸的中年教授,就排挤掉了未来一个优秀教授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平庸教授还要占据宝贵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直接影响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我以前引述过一个定性标准:新评上的教授的水平,应当高于现有教授的平均水平。我始终认为这样的标准是正确的。没有这样的标准要求,就没有进步;没有这样的标准要求,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就是一句空话。主要改革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当提高了申报的资格标准。除了提高了对学术成果的要求之外,也提出了对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要求,包括数量要求和质量要求,也提出了到国外进修的要求。对教学工作的要求,尤其是本科生教学,是为了体现高校以育人为核心任务的要求,这也是国际通例;至于提出了国外进修的要求,则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如果我们的教授和副教授没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的话,世界一流就无从谈起。考虑到本科生上课和出国进修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因此,对这两条规定的实行,给予了一个缓冲过渡期。二是恢复校级评审制度,规定教授的评审,需要通过学校评委会即校学术委员会的答辩。多级评审制度,是中国农业大学过去采用过的,现在也是很多大学的通行做法。例如,香港科技大学就实行系、院、校三级评审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公平评审,严把教授晋升标准,力求减少人情因素。尤其在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下,更需要如此做,这是很多有识之士的共识。三是允许破格申报,副高破格由学院评审并占学院指标,正高破格由学院推荐,到学校评审,不占学院指标。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少数拔尖人才不受各种资历的限制,更快成长,更好地发挥作用。
附带说一句:专业技术职务的分级问题,也是很多同志关心的。中国农业大学在2007年年底首次实行了分级,同时规定聘期为四年。2011年聘期期满后,如何进行新的分级工作,具体办法还需要进行研究,但是这件事肯定要做的。职称晋升和分级工作非常重要,核心目的是激发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积极进取,减少平庸,克服不思进取现象。
关于职员评审改革,主要是进行了若干调整和规范。教育职员制仍然在摸索试验的过程中,没有完善的经验可以借鉴。近年来中国农业大学职员评审中矛盾日益突出,许多评委都明确地表达了畏难情绪,强烈要求改革。这次的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四点:一是把岗位和职员级别的关系理顺了,例如,正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就是四级职员,而不再需要评审。二是从职员制的本来意义出发,规定不能越级,例如只有担任副处长岗位的干部才能申报四级职员。三是从管理工作岗位的实际特点出发,规定高级职员的晋升,只有任职时间较长而接近退休的人员或者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才可以申报。管理服务岗位的业绩难以量化,更不能用论文来衡量,因此,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由评委进行判定。四是实行一次性投票,而不进行预投票。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得只有评审委员会委员公认业绩突出的人,才能够获得通过。
职员制的本质是待遇政策。考虑待遇问题,要兼顾两个方面:第一,对于行政管理人员来说,担任较高级别的实职,就意味着具备较强的能力,承担着较大的职责,因此,就应该得到较高的待遇。按照原来的职员评审制度,会出现处长是5级职员,而副处长甚至普通工作人员评为4级职员从而高于处长的情况,这是不合理的。第二,对于那些热爱本职岗位,长期兢兢业业勤奋工作,较好完成了岗位职责的老同志,也要给予鼓励。由于实职岗位职数或者其他因素的限制,不能获得更高的实职提拔,但是,也要在待遇上给予一定的提高。这种岗位较低而职级较高的待遇,带有一定的照顾性质,只能给予资历较长者。条件是接近退休年龄,或者虽然没有接近退休年龄,但是取得了公认的突出成绩。实际上,对资历进行照顾的考虑,也还体现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机制中,上边已经说过了。通过对职员评审制度进行这样的改革,目的是鼓励管理服务人员认真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只要把本职工作做好了,获得大家的公认,就有可能得到晋升。也只有做好了本职工作,才有获得较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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