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帮助贫困大学生走出就业困境 需要多方努力 2008-04-14 16:47   ·京高招照顾政策微调 思想品德突出可降分录取  2008-04-14 15:00   ·教育部:高校教学评估存在弄虚作假与形式主义 2008-04-14 10:55   ·高校有责任帮助大学生“村官”安心扎根农村 2008-04-14 10:12   ·户籍限制 进度不同 农民工子女纷纷返乡就读 2008-04-14 10:09   ·南京:民办幼儿园名称不得出现“国际”等字样 2008-04-14 10:07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教育综述 > 专题研究 > 教育部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 > 各地措施
广州市物价局:教育收费下月30日前须公示
2002-10-18    记者 谭建东 实习生 刘基敏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广州市所有学校必须在11月30日前对教育收费进行公示。

  据介绍,按照广州市物价、财政和教育等五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所有学校都必须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知还首次规定了执行时限,即公示工作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公布内容则包括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批准机关、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查询电话,并公布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举报电话。按照规定,公示栏必须设置在校园的显著位置,公示栏的尺寸、材质则可由学校自定。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对不属于“一费制”外的住宿费、体检费和校服费等费用也有规定,住宿费仍按“一般宿舍50元/生/月、公寓式宿舍70元/生/月”的标准收取,体检费则为6元/生/学期。

  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任何学校均不能提前收取上述费用。至于正常教学计划外的郊游、观看展览和电影或其他活动,学校只能每次按实际费用向学生收取。

  对于校服的款式、制作和价格,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在2003年春季入学开始采用招标形式确定。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深圳市教育收费统一公示
· 云南江西等地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 教育专项调查:学校收费公开合理成趋势
· 广州:学校乱收费 领导要曝光
· 吉林农村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
· 山东省严查教育收费公示
· 陕西制定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 上海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 辽宁教育纠风再出重拳
· 根治教育乱收费从转变观念做起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惠普“e校园”有奖调查
·第24个教师节特别专题
·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文献资料
·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
·2007年全国高校优秀...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
·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2007年全国中小学德...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12)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