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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项调查:学校收费公开合理成趋势
200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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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份新学期开学,学校收费问题又成热点。对这个问题最敏感的莫过于望子成龙的家长们,他们对此有很多话要说。

  日前,本报和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在全国范围进行了一项针对学校收费的专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家长在教育收费上最大的愿望就是实现公开化原则……

  ■家长认可五类收费

  对于目前子女的总体教育费用,认为“高”与“较高”的家庭分别占了16%和47%,两项相加超过了六成;其余的家庭则认为“一般”。调查中,表示对子女的教育费用“完全可以应付”的家庭占两成半,大多数家庭表示只能“基本能应付”,一成的家庭表示“难以应付”。

  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有关教育消费的名目有:学费、书本费、杂费、住宿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议价生费、校服费、补习班费、水费、保险费、烤暖费、报刊费、借读费、兴趣班费、课桌费、空调费、特长班、看电影费、自选课管理费,等等。

  在名目繁多的学校收费项目中,家长一致认为属于合理的收费有以下几类: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保险费、兴趣班费等。

  ■择校费最不受家长欢迎

  68%的家长认为学校有乱收费、多收费的情况,17%的家长对学校有无乱收费、多收费的情况表示不清楚,另外15%的家长认为子女所在学校没有乱收费、多收费的情况。

  在以上家长们罗列的乱收费项目中,家长们把择校费列为了乱收费的榜首(38%——为家长的提及率,下同);其次是捐资助学费(34%);补课费(29%);杂费(25%),日常生活方面的费用(15%)等等。

  在家长们认为属于多收费的项目中,位居榜首的是校服费(32%);然后是议价生费(21%)等等。

  ■家长理解正常收费

  我们的调查中,多数家长对学校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活动而收取的一些费用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如果在现行条件下,学校没有适当的资金运转,就很难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例如,不能购买教学用具等。对这个问题的具体回答是,57%的家长表示可以理解,29%的家长表示说不清,只有14%的家长表示不可以理解。

  可见,大多数家长对公平、清楚的学校收费还是支持的。对于合理收费,公众认为学校方面应加强宣传,增强公众自觉交费的意识,取得公众对学校合理收费的理解和支持,学校和家长之间因为收费问题造成的一些矛盾需要沟通,通过沟通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

  一位幼儿家长刘女士在接受调查时谈到:“发展教育是政府、社会、家庭、学前教育机构的共同责任。”她说,“这‘共同责任’表明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是多渠道的,家庭也应是经费投入的重要方面。自己要尽最大能力,让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受良好的教育,只要能力允许,花钱为孩子买未来,值得。”

  ■期待教育收费公开化

  在调查中家长们提到,在教育收费问题上,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期待能够尽早实现公开化。他们认为,在教育收费问题上,造成学校和家长之间存在理解差异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点就是很多学校收费做不到公开化。此外,公众提到要让家长完全理解学校收费,对教育成本也应公开化。

  据有关媒体报道,天津市实验小学一年级学生范琳琳是就近入学,她父母给她上学的花费记过这样一笔账:每个学期杂费40元,学具和作业本的费用是不到200元,辅导班每个月5元,中午的饭费是3.6元,还有订阅报刊十几块钱。算起来,孩子上学以来,平均花销大概是每个月80多元。

  对于一个工薪家庭来说,这些费用还承担得起。实验小学管理非常规范,像订校服、喝桶装水这样的额外费用都没有。每交一笔钱,都在公告栏上公开,或者给家长发一封信,让家长对所交的钱都很清楚、明白,同时起到了家长监督的作用。

  日前,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三部门联手,首次对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调查,以确定来年各类学校的学费,从而提高各级学校收费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于合理收费,学校应加强宣传,增强群众自觉交费的意识,取得群众对学校合理收费的理解和支持,这一点也很重要。

  上海市实行招生和收费公开制度,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工作纪律、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项目、用途等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张榜公布向学生公布,接受监督,所有收费必须按照规定收取和开具票据,并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

  而在今年的新学期开始,北京市的家长也会感受到的一个变化——各学校都必须将收费内容进行张榜公布,家长们可以对学校的各项收费一目了然。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遏制校方的暗箱操作,一方面,学生家长也对要交的费用做到心中有数。

  ■多数家长盼望精简收费项目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对中小学收费也要严格管理、严肃查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公众为我们的学校收费管理提了好的建议,可以概括为以下四方面措施:

  一、精简收费项目,占81%

  学校收费统一为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和择校费以及代办的课本费和卫生保健费。除此之外,各学校不得自行确定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对应由学生自愿参加的各类活动和购买的物品应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办理,并提供结算清单。任何单位无权要求学校统一代办任何项目。

  二、特色班不乱来,占64%

  学校举办体艺特色班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不得违反规定举办各种特色班、补课班、提高班、重点班和大面积补课班,不得以行政手段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学习用品、订阅报刊杂志等,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教师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办理各种保险。社会办学力量不得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种文化复习班。

  三、规范捐资助学,占58%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学校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等费用,符合规定的捐资助学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四、“三限”,占37%。

  改革公办高中招生办法,公办学校严格按照“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办法招收择校生。

  ■给“一费制”投一票

  我国已经打算实行“一费制”,就是在对农村中小学的杂费、课本费标准经过核准后,核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任何其他费用都不能再收了。

  对于“一费制”的实施,47%的公众表示非常同意,41%的公众表示比较同意,还有12%的公众表示不太同意。总的来看,同意“一费制”的被访者占了近九成。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起,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对纠正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规范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农村学生和家长的拥护。

  综合来看,学校“不合理”收费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这与目前的教育体制、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收费制度以及家长对待教育消费的认知能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面对“不合理”收费,家长也应多一些体谅与理解,让学校收费在学校、家长、教育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走向科学化、合理化。

  本次调查技术说明

  ■调查设计:李冬民 赵维 李隽琼

  ■调查撰写:孙炜 王欣 李隽琼

  ■调查执行:中国社会调查所

  ■执行说明:本次调查从6月1日至20日,调查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成都、武汉、广州等,共回收问卷3346份,其中有效问卷3118份,废卷228份,有效率为93.1%,样本分布为学生家长占50%,学生占45%,普通公众只占5%,调查方式包括随机街访、电话访问、面访、网上调查。抽样相对误差为5%,样本代表性为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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