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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西等地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2002-09-05    记者 杨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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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费、治乱、减负”是云南省政府今年重点实施的八大“民心工程”之一,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是这项工程的重要工作。日前,云南省召开“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向各地、各校再次“打招呼”,并强调,哪所学校违规收费,哪所学校领导负责。

  云南省提出,收费过程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照文件规定标准“亮证”收费,进一步加强收费收支管理,认真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监督检查力度。为把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10月中旬以前,将在全省开展2002年秋季教育收费情况检查。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试行“一费制”的县也将由去年的26个县扩大到73个国家级贫困县。

  江西严限项目标准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省义务教育将执行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江西规定,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为:小学生课本费按课本标价收取,每学期另收杂费及信息教育费等75元,作业本费10元。初中生课本费按课本标价收取,每学期另收杂费及信息教育费等90元,作业本费20元。住宿生每学期收住宿费40元,搭膳生每学期收搭膳费不超过10元。被确定为贫困县、贫困乡的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小学生每学期95元,初中生每学期155元,住宿生每学期收住宿费不超过30元,搭膳生每学期收搭膳费不超过10元。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或代收其他费用,不得强行订阅辅导材料和报刊。

  江西省教育厅强调,以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均须停止执行。

  万州千余校长承诺

  本报讯(记者 刘中华)今年秋季开学这天,重庆市万州区1000余所学校的23万余名中小学生、在园幼儿的学生家长都收到了一封由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名的公开信。学生家长高兴地说:“校长写信公开承诺学校不乱收费,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万州第二高级中学校长冯李平在公开信中郑重承诺:“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格规范收费程序,认真执行‘一证一册一据’的收费管理制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严禁班级、教师擅自收费,敬请各位家长监督。”万州幼儿师范学校校长桂南华在公开信中承诺:“未经上级批准的任何收费,家长有权拒付。”万州区鸡公岭小学校长汪士荣向学生家长作出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尽力改善办学条件,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和谐、主动的发展,严格按照教委、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等4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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