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全国两会特别报道:聚焦两会 启航教育中国梦
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比例已达到4%。
在国家整体性教育投入普遍提高的语境下,教育发展的公平与均衡问题,更加被关注。

这些年来,政府在教育资源的配置方面,越来越呈现向偏远山区、落后地区倾斜的趋势。许多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政策扶持等得到极大改善;全国范围内叫停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启动惠及贫困学生的“免费午餐”行动;教育部去年还专门为西部学生拿出17万个高招名额,以缩小地域录取率差别,等等。
像这样教育资源从“高地”流向“洼地”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更加公平,让民众切实体察到一种历史性的转折和变局。
不过,现实地看,这扇公平的门还开得不够大,特别是在一些公众舆论持续关注的焦点问题上,还需要更为扎实地推进。
比如,关于高考公平问题。尽管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两会上明确表示,现行的高考制度没有地域不公,教育部也努力在缩小地域差别,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不同地区分享教育资源的权利依然存在差异。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大学录取指标的倾斜并不能弥补中小学乃至学前教育的欠账。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系统的设计和制度的推动,仅仅立足于出台一些应急式的补救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消弭问题并缓解民众的公平焦虑。
一方面,政府公共财政依然应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并在资金的流向上逐渐实现两个均衡:一是区域之间的均衡,通过向落后地区加大输血缩小差距;二是不同教育阶段的均衡,要特别注意加大中小学乃至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让一个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另一方面,有关教育的公共政策的出台,应该广泛听取民意,实现充分的民意互动。这样,或可避免政策成为一部分人的专享权益,而将大多数人排斥在外。有充分的讨论,才能够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通过教育不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知识结构,同时也会改变社会的分层。惟有好的教育、公平的教育,才能让每一个人成为他自己,而不至于被甩出这个社会的主流。
特约撰稿 胡印斌
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单位:亿元)
教育经费
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包括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等。
广东 1327.86
江苏 1103.10
山东 1063.09
河南 915.59
浙江 776.18
四川 776.00
河北 644.25
安徽 623.69
辽宁 605.35
北京 604.47
上海 570.33
湖南 569.62
云南 558.19
陕西 520.40
江西 489.33
广西 479.53
湖北 466.91
福建 454.81
山西 434.54
内蒙古 428.19
新疆 404.78
贵州 377.33
黑龙江 377.14
重庆 376.17
吉林 348.82
天津 315.39
甘肃 303.85
青海 144.10
海南 129.02
宁夏 111.65
西藏 80.74
(总计17821.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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