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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应该从我爷爷说起。严格来讲,我爷爷出生的时候我家还没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爷爷生于1930年,世代贫农,所以爷爷出生时,我家并没有自己的土地,所种的土地是从当时的一个地主家里租来的。
既然是租种土地,那么必然要交租子。据爷爷说,那时家里种田所得大部分都要上缴给地主,所谓 “到头禾黍属他人”是也。贫农们能做的也就是祈祷年年风调雨顺,以使“垅亩丰盈”,而这种理想状态在气候年变化极大的湖北小山村是极为罕见的,因此爷爷从小没少挨过饿,在爷爷的记忆中,似乎那个时候只有肚子饿着才是一种正常状态。
值得庆幸的是,爷爷快20岁的时候,土改来了。农民开始有了自己的土地,我们家也正式有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分田的那天,爷爷很激动,那晚爷爷喝了酒,眼圈微红,像哭过一样。
大约在爷爷26岁的时候,村里搞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村里人称之为“搞集体”。所谓“搞集体”就是土地收归公有,真正的“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那时村里建了几个保管室,由专人统一保管粮食,每5天或者10天,就会按人口分粮。本来办了一会儿“大食堂”,吃大锅饭,但由于山村不方便,所以改为分粮,饭还是各家自己做。
那时我们村分成了好几个生产队,各队由组长带领共同劳作,粮食也统一收割。“搞集体”总是热闹非凡的。每逢集体播种、除草或收割,全村劳力齐行动,吆喝满天,劳作队伍前面还有锣鼓队加油助威,场面甚是壮观。不过,在生产效率方面,“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并没有显现出来,粮食一直处于紧缺状态,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情况更为严重。用爷爷的话来讲,“‘搞集体’时,经常吃不饱啊。”
对于这一点,我的父亲也还依稀有一点印象。父亲生于1964年,到父亲记事时,这种“搞集体”大约已接近尾声。在父亲快20岁的时候,“包产到户”的春风吹来了。虽然土地还是国家的,但是种什么、怎么种,决定权在自己手里,这一亩三分地可以说是再次回来了。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分田。我们村是一个小山村,土地都是在山腰上,田的性质差异很大,山这边是肥沃的黄土,山那边却是很贫瘠的砂性红壤,这让分田难上加难。最后的结果是,按人口分配,综合考虑田质好坏,田地被分为四个等级,好田面积小一点,丑田面积大一点。这样分的结果就是我们家分得了几块面积比较大的三、四等级的田。分田之后,爷爷似乎每天都很开心,他很认真很勤劳地侍弄这些田地,仿佛这就是他的一切。爷爷经常忙完之后就坐在院子里,喝点酒,,凝视着门前的田地,然后红着双眼说:“这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啊!”然后满足地睡去。
包产到户以后,村里的变化很明显。一是农民们可以自己支配农产品,只是每年需要上缴数目不等的税,村民们都称为“上缴提留”,父亲说我们家最多的一年交了将近400元钱,后来免交农业税,农民彻底省心了;二是挨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夫妻俩种自己的一点田,任务算很轻,何况还有农闲。可是农闲时候也不能闲着啊,农民勤劳致富的愿望使他们总想出去赚点闲钱,于是就有年轻人开始外出,有的出去搞建筑,有的出去开矿,有的干脆找一副挑子,卖点日常用品,做个货郎担儿,总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村里的很多人都不再仅仅盯着自己家的那一亩三分地了。久而久之,妇女或者老人成了打理这一亩三分地的主力。
对于这些,我有切身的感受。我出生于1990年,上小学时,村里的男性劳动力似乎还有不少。每逢农忙,农田里男性的身影还很常见,而且每到年底各家各户要宰杀“年猪”的时候,要找三五个壮士也还是很容易的。可到我读高中的时候,有时候农忙回家,田野里劳作、活动的基本都是女性了,过年杀猪的时间也一般向后推迟了一些,要等到男人们回来了才能开始。2005年起,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颁布。此后,我们家的一亩三分地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母亲继续打理一部分土地,另一部分我们出租给别人发展果园,现在上面已经是一片柑橘林。
清晨或者傍晚,爷爷还常常拄着拐杖在田间徘徊,他老是伫立在田边,深情地看着这片土地,久久不肯离去。每次爷爷转身回来,我都能清晰地看见爷爷干涸的脸上那双湿润的眼睛。
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话用在我爷爷身上似乎也再好不过。
[ 来稿时间:2009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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