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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网友一篇谈及英语的文章,深有同感。朋友本意不是一概反对学习英语,只是不同意盲目地用“一刀切”的态度对待外语学习。这里再从人才考核的角度补充几点。
其一,笔者同样认为,掌握任何一种技能对于我们综合素质的提高都有帮助,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你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益,所以我们不应拒绝学习任何新的知识。但是,“家有千件事,先从紧处来”,在时间、精力不可能充分具备的情况下,谁也难免丢三拉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我们只能把握重点,兼顾一般,才有可能解决好主要矛盾,把该办的事情办妥帖。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非得追求尽善尽美,恐怕只能分散力量,形成“水过地皮湿”的局面。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已经给了我们许多经验与教训。因此,落实到人才的实际考核,必须避免面面俱到、求全责备。要根据工作需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地确定尽可能少的条款为必备的限制性条件,即画出一条“底线”用于职称评定等方面。因为这种考核不是理想化考核,它涉及的人员、专业无数,共同的要求要尽可能少而又少,方能避免以偏盖全。比如那个职称问题,按照科学合理的人才观,本来我们不需要把职称看得太重,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考察一个人的作为。所谓高级职称,不过表明一个人在某一领域中较为熟悉罢了,并非“最高”的意思。再说招工用人,原则是找到“适合”的人才,而非“通才”。所以,把是否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当作晋升职称和招工的最低条件,难免有缘木求鱼、刻舟求剑的教条主义之嫌疑。在此种压力下的外语学习,必然把外语当成“敲门砖”,为应付考试而下功夫学习,就不是我们的目的了。说成是一种“异化”,不为过分。
其二,我们可以作一个设想:外语固然是一个用于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成为必考项目,其他没有列为考试的技能难道就不重要了吗?中文、书法、艺术修养、天文、地理、德育、美育,谁能说哪一门学科对人的研究发展没有很大影响?可见作为限制性条件的即使列出十条、百条,也不能谓之多。既然不能穷尽,又何必一定把外语放到至尊无上的位置呢?你有偏好,人有偏爱,一定能够说你的意见必须尊重,别人意见就得放弃?
当然,不是说考核不要有“下限”,不要有“硬杠杠”,而是要实事求是,考虑实际用途,不可强求一律。为此,建议在语言方面,增加文言文、少数民族语言作为必考科目,允许晋升职称者根据专业需要和本人实际在这三类语言里挑选一种应考。事实上,对于历史、文博、考古、中医中药、民族艺术等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对文言文的运用机会可能比对外语的运用机会更多一些。只要我们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文言文、少数民族语言的要求标准和考核办法,一样可以形成考试纲要,其难度不会亚于外语的考试,所以这里没有谁占便宜一说。主要是必须对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展开充分调研,通过大量统计数字,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来确定考试范围。
至于有人认为只有外语考试这个“硬杠杠”或曰“门槛”才可以顶住“走后门”的歪风邪气,则是书生气十足的幼稚想法,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源,完全是治标不治本。不须多加论述。
总之,以人为本的考试能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要强迫大家把外语当成“敲门砖”。以考生为敌人,把考试当武器攻击应考者的做法应该歇一歇了。
[ 来稿时间:200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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