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电脑,登陆因特网,便看到了教育部下达的“清退代课教师的命令”,但未制定最后执行的时间表,全国有许多城市和地区也相继出台了本地的清退计划和清退政策,大部分地区都以人为本,人性化地分析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但也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如:至今有许多地区未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有的地方干脆一退了之,没有任何补偿和说法,还有的代课教师因几分之差,而未能过转正关,而被清退……。
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公正、公平、合情、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如何正确地对待这些为中国农村的中小学教育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代课教师?值得我们深思,值得大家研究!我们不妨分析分析,探究探究下面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代课教师已辛勤工作了二十几年,直到现在才提出要清退代课教师并且还未制定最后执行的时间表?
自从198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逐步解决了民办教师的问题,但同时又出现了许多代课教师代替了民办教师,所以说“五字”方针仅落实了“转”“招”“退”而未落实“关”和“辞”,为什么?众所周之,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都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偶然的,都有其产生的背景和社会根源,是客观的必然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时,我国的农村中小学分布广学生多,师资紧缺,都是客观现实,国家无法拿出足够的人力、财力解决这些问题,所以尽管出台了“五字”方针,但也无法全面落实到位,“关”不能“关”,“辞”也不能辞,否则,当时的农村中小学教育将会陷入瘫痪状态,学校的工作将无法正常进行,是这些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深入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地工作,担当起了教书育人的重担,是他们为中国农村的教育事业奉献了人生宝贵的青春年华,用辛勤的汗水生活的苦水,谱写了中国农村教育事业辉煌的篇章,培养了大批的人才,不少当年的学生已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有的学生正在大学就读,这些学生都是这些代课教师当年的“爱徒”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
后来,随着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出生婴儿减少,学生数量急剧下降,就目前来讲,全国各地情况各异,彻底清退代课教师时机的成熟程度也不尽相同,所以,从1986年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才提出要清退代课教师,并且,还未能确定最后执行的时间表,这不是正充分体现了代课教师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吗?倘若, 这样简单地“退”了之难免让人觉得这样做有忘本之嫌!也有过河拆桥之嫌!
二、代课教师名符其实吗?
何谓“代课教师”?就其本意而言,就是指代替某人授课的教师或许是因某教师生病不能上课而代课,或许是因某教师生育不能上课而代课,或许是因为某教师有事请长假而代课,这样的代课教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课教师。可是像现在代课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还是真正意义上的代课教师吗?显然不是,这些教师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民办教师”,尽管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但是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早已应按“民办教师”转正的政策,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其大胆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然而这一问题至今不能解决,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原因何在?
三、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真的比公立教师差吗?
一提起“代课教师”,不少人就错误的认为“代课教师不行教学质量差”,还有人竟说代课教师民办教师能教出几个大学生?对于某些人的这种观点,我不想多说什么,只奉劝一句话:到学校里考查落实一下,学校里代课教师的教学成绩教育教学能力到底怎样?一问便知!绝大多数代课教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比有些公立教师要强许多,这是基层教育领导干部人所共知的客观现实!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大多数“代课教师”都有一种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他们深知自己地位卑微是弱势群体,只有不断的努力,奋力拼博,才能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当今社会中赢得一席之地,而且他们拥有一颗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进取之心,时刻激励着他们不断地努力,努力再努力!
再说,知识的来源本来就两种渠道,一种是直接经验,另一种是间接经验,这些代课多年的代课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学习,思考和总结,从实践中学到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直接知识,教学本身是一个师生互动过程,创造性的过程在互动中,在创造中不但教会了学生,而且也提高了自己,大多数的代课教师的学历证书,教育教学能力已完全达到了《教师法》的要求,是一名合格的优秀教师,能力不差,水平也不低!
至于说“代课教师民办教师能教出几个大学生?”我想稍懂教育的人都知道,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培养出一名大学生,不是某一位教师所能单独完成的,是由许多教师分工合作,通力协作的结果,每位教师,只要能出色地完成自己所教学段的教学任务,就不失为一名优秀教师!
四、仅以一张试卷的分数决定代课教师的命运合理吗?
有的地区的代课教师,虽然代课二十多年,成绩突出,但由于几分之差,而未转正,被辞退了之,这是不合理的。大家都知道,体育项目的比赛是有年龄和重量级之分的,一个青壮年的队员,跑到老年组或少儿组参赛,或一个老年组的队员到青壮年组中去参加比赛,都是不允许的,也是毫无比赛意义的。
再者,能力和分数并不是直接相等的,当然也并不是说二者毫无关系。能力决定分数,但分数并不能直接代表能力。我们都知道,中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成绩是相当好的,分数较高,但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高,中国人口之多,堪称世界之最,可是出自中国教育之下的诺贝尔获奖者动寥寥无几,为什么?我想这与我们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人才观有十分重要的关系,“分数”固然重要,但“能力”更为重要,我们要改变“以分数论英雄”的人才观,同时应更好地重视“能力”,重视“实际操作能力”重视“实践创新能力”等能力的培养,回归到教育的本质上去,实现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所以仅凭一张试卷的分数决定其命运是不合理的,要综合考评。
五、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如何得以维护?
代课教师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徒冠以“教师”的美名,他们只尽教师的义务,却享受不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既得不到《教师法》的保护,又难以得到《劳动法》的保护。长期以来,中国的人事部管干部,劳动部管工人,代课教师不属于干部,也不属于工人,但是应享有《宪法》赋予的劳动权,按劳动索酬的权利,以及享有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权利,这些权利,他们都没有享受到,难道说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他们的权益处在了法律的空白区?这样和谐社会如何得以体现?这样“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的问题”何以落实和解决呢?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全面分析,深入研究以上这些问题,不难发现,当前解决代课都的生存问题,是极其重要的,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十分紧迫的问题。要以“十七大”精神实质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制定公平、公正、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吸纳招聘转正原则,补偿性原则,分流转化原则,还代课教师特别是奉献了青春的代课教师们一个公道!真正做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之成果!
——山东省阳谷县的一位代课教师
[ 来稿时间:200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