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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以来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创新实践
2012-10-2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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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化专项治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破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教育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攻坚克难、常抓不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1年,国家信访局受理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同比下降37%,全国1188个县(市、区)实现了教育收费问题零投诉,占总数的41%。

  1.出实招整治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坚持一手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源头治理,一手抓择校乱收费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分阶段实施、分层次推进、分类别指导,不断深化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2010年出台《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推动28个省份出台实施方案,在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制止违规高收费和乱收费等方面起到一定化解作用。2012年,针对当前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等现象,按照“管用、可操作、见效快”的思路,出台了便于实施、易于量化、利于检查考核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指导督促全国所有省(区、市)全部出台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跨区域招生限定在10%以内;规范招生行为,明确取消“占坑班”、推优生、特长生;实行优质高中平均分配中考名额制度,达到30%以上;取消了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赞助费等变相择校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遏制了择校收费乱象。与此同时,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务院出台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了备忘录,确定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逐步缩小校际、城乡、区域差距,探索从源头上治理择校问题的途径。

  2.出对策整治教辅材料散滥问题。针对教辅材料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价格虚高、市场混乱、选用缺乏规范等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强化审查”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设边界、控数量、提质量、限价格、管选用”的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原则。坚持严格准入、严密监督、严厉整治、严肃问责,以“一教一辅”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斩断利益链条,提升教辅材料质量,着力规范市场。严把出版资质关,强化质量审查,规范出版发行秩序;把好推荐评议关,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教辅评议委员会机制,推荐质优价廉的教辅;把好价格关,对进入课堂的教辅实行政府指导限价;把好选用关,坚持自愿购买,制止强制订购和进校推销。目前,29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方案,2012年秋季全部按照新模式运作。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数量由人均3—5套减少为规范后的一科一辅,教辅材料市场均价由教材的3倍降为与教材同等价格标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3.下力气解决改制学校不规范问题。针对中小学改制学校存在办学性质不清、改制行为不规范、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利用5年时间进行了彻底规范。抓责任落实,明确政府主导、“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抓政策落实,加强指导,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明确清理规范工作中的学校性质、教师安置、资产清查评估、债务关系等重要事项的政策界限。抓工作进度和质量落实,加强督导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实行“一校一方案”和挂牌督办,开展复核检查,防止假清理、走过场。切实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和“一校两制”、“校中校”等不良办学行为。目前,2001所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清理工作基本完成;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4.下决心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针对“入园难”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坚持公益性、普惠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八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城市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据统计,2010年至2011年,全国幼儿园增加2.85万所,在园幼儿增加了766.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提高了11.4个百分点,“入园难”问题开始缓解。针对“入园贵”问题,一方面推动各级财政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收费监管,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大部分省份已经出台实施细则。合理确定收费项目,明确将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教费和住宿费,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管理,严格实行听证、公示及收费许可年审制度。针对有些家长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依据的疑惑,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加大了公示宣传力度,使幼儿园收费政策为广大群众所了解,真正使群众成为幼儿园收费监督的主体。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幼儿园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以及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名义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办,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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