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善待遇
让教师成为最有尊严的职业
如何才能让教师生活、工作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在过去的几年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完善分配方案和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同时退休人员382万人增加生活补贴。抽样调查,实施绩效工资后,城镇教师工资增长19%,农村教师工资增长34%,城乡教师工资差距大幅度缩小。
农村教师津贴补贴制度也在各地逐步探索建立。江西省从2008年起,每年设立1亿元资金用于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2011年增至1.5亿元;湖南省泸溪县从2009年起实施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200多万。
教师的待遇提升之后,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也开始提上日程。2010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启动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安排试点项目专项资金5亿元。2011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推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努力让农村教师把人留在农村、把心留在农村。
待遇提升了,房子解决了,个人的进步发展便成为教师们关心的问题。
喜报接连传来: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近两年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部分地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改变了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为“副高”的状况,意味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评上“正教授”,有了通往“卓越教师”的途径。
在过去的两年间,我国教师队伍的社会地位与精神面貌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为了中国教育的复兴,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国教师承担着时代赋予的伟大使命,正充满激情地书写着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最美篇章!(记者 赵婀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