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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关注:避免花季悲剧我们的司法能做些什么
2011-06-01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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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让“天使”“陨落”

  青少年处于青春期,易受外界不良影响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调研分析,2008年以来,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4200余人,约占全部罪犯总数的6%。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420余人,约占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10%;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3700余人,约占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90%。案由按照发案数量高低依次为: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聚众斗殴、涉毒犯罪等。

  “犯罪类型多为侵犯财产罪,但暴力化趋势不容忽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雷说,青少年处于青春期,受到挫折之后容易产生逆反、报复心理,犯罪通常为一时冲动、临时起意。

  “因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要依靠父母生活,一旦父母不能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便易产生侵财犯罪心理,同时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不成熟,容易因琐事而冲动,导致侵犯人身权利类的伤害案件高发。”刘鹏告诉记者。

  在朝阳区人民法院近三年审结的600余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存在暴力因素的案件所占比例超过50%,其中近70%的案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刘鹏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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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实施的多为侵犯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以及部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其中占有较大比例的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往往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暴力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与他们身处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刘鹏说,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近三年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近八成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都是外地人。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把未成年犯罪案件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外来未成年犯人数占全部未成年被告人数的70%多。

  “外来未成年人往往以同乡、同学或工友等关系为纽带,结合成较为固定的群体。由于经济拮据、技能缺乏等原因,外来未成年人群体极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群体成员之间的依赖性又为相互激发犯意、传授犯罪方法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李铁说。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与互联网络有很大关系。近年来,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四成案件涉及网络、网吧:有的被告人利用网络技术制造、传播病毒,实施盗窃、诈骗;有的被告人因沉迷网络游戏而与他人产生矛盾以致发生殴斗;有的被告人因缺钱上网而实施犯罪;有的被告人受网络影响,盲目模仿导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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