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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为确保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完成,教育十年规划将采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和推进依法治教四项保障措施,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纲要》提出,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尤其是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
《纲要》规定,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指20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未能实现。2006年“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迄今仍未达成。
此次十年规划修改进度后再次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
温家宝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
根据规划,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非义务教育则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规划提出,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透过《纲要》的亮点和布局,可以体会到中国制定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路线图,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满足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有着重大战略意义。
(记者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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