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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地方政府投入教育的激励机制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司言武说,在我国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为什么财政收入中用于教育经费的支出努力程度不够?是因为目前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标准,使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投入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而不是教育。加上对预算外收入的投向,也没有一个考核机制引导其更多地用于教育,整个的教育经费投入必然面临非常尴尬的境地。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把对地方政府预算投入的激励机制建立起来。
讲到对多级政府的激励,王冬说,其实中央政府始终对此很着急,直接加大投入,即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地方往往会出现“挤出效应”,即地方各级政府在教育投入上与中央政府博弈。2006年开始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执行过程就发现一些财政项目,中央按比例拨下去,地方的钱却不能足额到位,比如地方对寄宿生的综合补助部分,给每个学生一天吃饭2元还是2.5元微观上差别很小,但这个差价乘上一个地区寄宿生的人数,总量就十分可观。
正因为教育上的弹性非常大,王冬认为,计算教育财政投入不能从上到下,而是应该从最基本的办学单位开始。一所学校办学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必须要在一个法制框架内进行,中央出多少、地方出多少的方案才可能得到具体落实。因此有学者建议,要建立以省为主的教育财政分担机制,中央政府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均衡省级政府的教育财政能力。
“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工具主义的价值观、以GDP作为地方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等,这些制约教育财政投入的体制性障碍,显示着政府职能的扭曲、缺位与越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在《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一书中称,这种体制客观上造成了当前教育投入既相当有限又严重失衡的局面,即重城市、轻农村,重高等教育、轻基础教育,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教育。
“4%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似乎越深入讨论就越复杂,如果上升到体制改革就更接近于无解。”杨东平发出感慨:公开讨论的价值在于可以碰撞出新的思路,只有解放思想,打破体制性障碍,才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教育资源配置当中的作用,才能在公共财政制度内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才能在开放的教育环境中形成一个崭新的全社会共同举办教育的局面。在这些体制创新方面,政府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周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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