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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案例】
从2010年起,云南省开始对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学校招生制度等3项改革。
改革实施3年后的2012年,一张试卷定去向的中考制度将在云南省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全面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届时,各高中学校生源分配将由云南省各州、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在今后的学业水平考试中,初中阶段所有教学科目都是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在内共13门课程。改革措施一经出台便引发广泛关注,其中很多是关于素质教育、高考改革的话题。
【思路和举措】
“现有考试招生制度是长期形成的,涉及因素多,社会敏感度强,不改不行,操之过急也不行。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指出,必须抓住教育评价这个“牛鼻子”,切实改变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方式,建立更具综合性、全面性和经常性的考核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论英雄的教育政绩观,构建更加灵活、多元、开放的教育评价制度。
具体到各省、市、自治区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无疑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意义,勇于创新与稳步推进同样不容忽视。不久前,江苏省便在广受关注的高考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从今年起,江苏将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录取模式,并力争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推广到全部高职院校。考生向1至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考生;最后考生在拟录院校中选择确定一所就读学校。注册入学计划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考生相同。
山东省教育规划纲要从招生考试制度的角度打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重拳”,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得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学校,不得在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时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同时完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60%以上在区域内初中合理分配,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当代国际工业化标准,广东省大体上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日益迫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这些都凸显了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此,广东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根据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的培养目标,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技能抽查制度。逐步建立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有广东特色、有利于分层定位和分类指导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估指标体系。
而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甘肃省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需求无疑更为旺盛。甘肃省教育规划纲要着重提出,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从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选拔优秀学生直接推荐升入省属高职学校。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伟平表示,甘肃省还将实行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政策,畅通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深造的渠道。
【点评】
在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中,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创新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也是难点热点较为集中的领域。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就不能回避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在肯定现有招生考试制度历史合理性的基础上,将其作为教育事业各项改革创新的突破口,从制度设计、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切入,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进而全面推进整个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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