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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远程教育的管理体制
远程教育的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远程教育院校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政府分权体制和对院校的分类管理体制。在此,政府分权体制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对远程教育管辖权限上的分工。在西方许多联邦制国家(如羌国和澳大利亚),对传统院校的教育管辖权主要归州政府,但对远程教育领域,中央政府往往表现出更多的兴趣和干预。这一方面体现出远程教育对于实现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是作为远程教育物质技术基础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中央政府的参与是很难组织实施的。美国克林顿政府就曾积极推进互联网的更新换代以及教育信息化进程。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则从20世纪70年代起,始终一贯地关注并推进革新和发展远程教育的政策、举措。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曾经成立了多个专门委员会论证在澳大利亚建立全国范围的开放大学的方案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问题,并最终导致了在80年代末的陶金斯革命:将澳大利亚的远程教育集中到经论证由联邦政府认定的全国8个远程教育中心。自90年代初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又开始鼓励全国所有的大学继续和技术教育学院开展远程教育并投资创建了澳大利亚开放学习联合体。在英国,开放大学则由英国政府创办并直接管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由中央政府创建并直接管理面向全国的开放大学或远程教学大学。这样,便于利用国家乃至军队系统的广播电视系统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动员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在短期内迅速、大规模地发展教育。在印度,既有中央政府管辖的面向全印度的国立开放大学,也有地方政府管辖的邦立开放大学。在我国,则采取了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政策和规划、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分工办学和管理的体制。我国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都是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多层次的远程教育系统。中央院校由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领导和管辖,各级地方院校接受对应级别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辖,形成了学校教育系统与国家行政系统并行设置的独特体制。
如何分类指导和管理各种教育院校。比如,在我国,首先将教育院校分为普通院校和成人院校两类,而将大多数独立设置的远程教育院校归入成人院校。与此对应地,就有两种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成人高校入学考试。这种双轨制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在现实中已经显示出其不适应来。首先是不适应统一的教育市场。事实上,独立设置的远程教育院校的办学宗旨是实现教育思想、教育对象、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全方位的开放,应届毕业生和社会知识青年早就是这类远程教育院校的重要服务对象之一;而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的规模也已经有了重大发展。其次,上述双轨制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不适应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需要。事实上,随着终身学习思想的深人人心和终身教育实践的不断发展,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界限、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鸿沟正在变成一种人为的障碍而被日益抛弃。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经抛弃了这种普通院校和成人院校人为分割的双轨制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实施面向全体国民的终身教育院校设置体制。更进一步,对远程教育院校和传统校园院校的分类管理体制也在受到挑战。那些双重模式院校远程教育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远程教育和传统教育的区分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重要。这在澳大利亚校外教育的综合一体化模式及混合模式注册学生的发展中尤为明显。美国的传统大学正在纷纷开设网络课程,并承认通过远程学习网络课程获得的学分。日本文部省已经制定了将传统校园学习取得的学分同远程学习取得的学分组合的政策,即自1998年起,接受远程教育取得的学分上限从原来的30分提高到60分。这一政策同大学问学分互相承认和转换的政策一起将推动日本开放的终身教育体制的建立,传统大学空间合作系统的发展以及虚拟大学的诞生。英国开放大学在创建初期曾经规定了学习者入学年龄下限,以表明不与普通大学争夺青年学生生源。如今,开放大学依然是英国成人业余高等教育的最大提供者,但同时也招收高中毕业生。英国开放大学的许多课程教学材料被英国其他大学广泛采用,其课程学分被英国其他传统大学所承认。截至1998年,有?万名学习了开放大学课程的学生最后在英国其他大学毕业。
四、远程教育的管理机制
远程教育的管理机制是指政府对远程教育院校的行政管理机制,即是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学校还是政府对实行自治的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在世界各国,对于双重模式院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各国政府通常采取宏观管理的机制,即通过立法、规划、拨款等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因为双重模式院校原本都是由传统校园院校介入远程教育市场发展演变而成,这些传统校园院校本来就享有办学自主权。但是,对于独立设置的单一模式的远程教育院校,情形就不完全一样了。像英国等国的开放大学,大多是自治的远程教学大学,在财政、考核、学分认定和授予学位、课程设置、课程材料的设计和开发以及课程发送和学生学习支助服务诸领域享有充分的自治权.比如,这些开放大学有权依据教育市场的需求提供大学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学位以及继续教育的专业课程设置。同时,这些开放大学的招生、考核、学分认定和学位授予也都属于大学自治的权限,政府并不干预。我国政府对广播电视大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则实行另一种行政管理机制,体现出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学校的特征。例如,对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是办成一所大学还是办成播课中心或管理机关的争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大学还是教育部直属机关?长期以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并无高等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权和学位授予权。在高等教育层次上,长期限于高等专科教育。广播电视大学开设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报告被长期搁置。广播电视大学也没有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评审权。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高等专科教育试点,更将电大课程的考试权交给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切反映了我国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的机制,学校缺少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广播电视大学一直在努力争取从各级政府那里取得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最近教育部终于决策承认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部属重点高等学校,允许其办成教学实体,即成为享有高等教育法权利和义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自治的高等学校。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更是由各级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的。委托承办的主考学校或其他机构只是负责课程资源的建设和考试命题,整个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设置和组织实施均直接由各级政府中的自学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办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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