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来茂德:公选或成今后大学校长选拔趋势
新闻链接@公选校长
改革背景
教育部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试点工作,是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直属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直属高校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深化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用人标准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是体现校长岗位要求。应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具有较丰富的办学治校经验和一定的高校领导工作经历;须具有管理工作经历。
三是体现职位所在高校特色。
选拔过程
一是公开报名。
二是职业素养综合评估。遴选委员会对报名人员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每个职位遴选出3至5名面试人选。
三是面试。面试采用竞职演讲、考官提问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面试设在职位所在高校,学校干部师生代表全程旁听并进行民意测验,以投票方式推荐2至3名心目中合适的校长人选。
四是差额考察。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由公选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高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是决定任职人选。教育部党组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履行任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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