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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教师知识产权
一次成功的教学,既凝聚着教师的辛劳,也体现着教师独特的思想。于是,当它可以被网络上的任何人看到时,便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一个问题:谁来保护教师的知识产权?
许多老师都曾接到过商业网站希望为其录制公开课的邀请,并承诺将给予一定报酬,但他们均表示了拒绝。究其原因,正如吴宏春所说:“我并不知道,将来也无法控制我的课程录像会用在哪里。”而这样的说法,相信也代表了很多老师共同的忧虑。
据了解,国外大学在网络课程的推进中,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习惯。国外教师在校内上的课程,都属于大学课程体系,产权归学校。校方在征求教授同意后,可以对课程版权进行支配。而国内仍然缺少明确的法律界定。
对于这一问题,有高校老师表示,应该将公开课程有关资源的知识产权比照出版物的知识产权来对待,即其他人可以直接阅读、观看,甚至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中采用公开课中的某些内容(应使学生明确看到采用的是谁的作品),但如果在自己署名开发、制作的作品中,使用这些资源或相关成果时,就应该按照对他人的出版物那样引用和标注。
无论如何,要想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的依然还是国家在制度层面制定一套更加详尽且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了这一后顾之忧,越来越多的优秀教师才可能凭借网络的平台,将自己的教育理念与更多人一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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