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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目标的幼儿园园舍优化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加快幼儿园园舍建设:一是坚持公建配套幼儿园纳入住宅区建设规划,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这项措施杭州已经实施多年。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要求到2011年每个乡镇都要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三是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楼宇、厂房和学校的资源,将其置换和改造为幼儿园,通过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现有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从2011年开始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对现有幼儿园进行达标验收,限期整改不达标幼儿园。
四、建立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的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机制
积极推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四项举措:一是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输出师资、管理、文化,帮助新建幼儿园、薄弱幼儿园快速提升保教质量;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通过城区优质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帮助农村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三是完善镇(乡)中心幼儿园承担管理、指导全镇(乡)学前教育责任的机制,推行乡镇中心幼儿园与村幼儿园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保教管理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村教学点的保教质量;四是不提升学前教育科研、教研水平,市与区县(市)均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或指导机构,配齐配足专职干部和教研员(科研)员,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
五、建立以督促各级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为目标的督导评估机制
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职责,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列入对各区县(市)政府的考评指标体系。二是在全市区县(市)和镇(乡)开展新一轮学前教育达标和创强活动。
六、建立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为目标的民办促进机制
在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的同时,加大政府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力度。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符合条件的场地开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包括新建、置换、收购、改造和租赁等,给予经费扶持,对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和生均公用经费到位的要给予经费支持,对新评上高一等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幼儿园教师总数10%左右比例,核增公办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民办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充实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
展望未来,杭州学前教育面貌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今后三年,全市将继续建设300所左右幼儿园,基本解决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到2015年,全市标准化建设达标幼儿园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70%左右,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95%以上,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75%以上。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像抓义务教育一样抓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相关报道:教育部:中国学前教育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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