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来,诺贝尔文学奖始终致力于发现那些“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以期这种理想倾向灌溉于世。1991年,西班牙女作家内丁·戈迪默,以其“强烈而直接的笔触,描写周围复杂的人际与社会关系,其史诗般壮丽的作品,对人类大有裨益”;1971年,智利诗人巴勃鲁·聂鲁达,以其“诗歌具有自然力般的作用,复苏了一个大陆的命运与梦想”;1957年,法国作家阿贝尔·加缪,以其“在著作中以明察而热切的眼光照亮了我们这时代人类良心的种种问题”;1923年,爱尔兰诗人叶芝,以其“永远充满着灵感的诗透过高度的艺术形式展现了整个民族的精神”而荣获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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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个名字连同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他们奖项时的理由,标明文学这项行为从来都承载着对世界的不幸与和谐,对人类行为的美与丑的记录、思考和激荡的功能。文学创造独立的精神世界让芸芸众生居住并为他们承担包容一切的责任。
2012年,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因其在魔幻现实主义的艺术表现手法之下,深入描绘民间,记述历史事件,在当代背景之下思考事件中的人性。莫言的获奖,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击缶一歌,在世界文坛发出了自己的强音,而这一声高歌,从两千年的中国文学历史中一路奏来,高低急缓,从未止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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