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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校车安全能否一"标"到位
2012-03-09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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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全国两会


2012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关注教育改革 开启教育新篇章

  各国校车管理制度 

  美国: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共同管理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的教育法规定强制性的乘校车上学制度。美国的校车制度非常严格,包括校车的制造标准、驾驶人的筛选、交通优先规则等多个方面。美国运输部近年来颁布了36项用于校车的安全标准,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校车服务由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共同管理。联邦政府和各州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法规,总共有500项之多。同时,各州每年都要开会专门就校车进行讨论,每5年开一次全国性会议。 

  英国:成立专门的校车委员会 

  英国政府于2009年颁布了《校车(安全)法》。内阁大臣指定5个人组成“校车委员会”,监控并上报该法案的执行效果,委员会定期向内阁大臣汇报,内容须包括当年与校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数据、事故发生原因、受伤及遇难人数等。内阁大臣向委员会支付后者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及执行该法案产生的所有费用最终都由议会提供。 

  日本:地方教育委员会管理监督 

  日本校车经营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由地方政府购买车辆作为专门的校车使用,并招聘校车司机;二是地方政府或学校与交通公司签订合同,将接送学生的任务委托给对方。不管哪一种经营模式,校车司机和受委托的交通公司都要接受地方教育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由于70%的孩子需要乘校车上学,而有的幼儿园只有一辆校车,因此只能打时间差——将校车分成三条路线,轮流接送。早到的孩子早上学,晚到则反之。这样也缓解了拥挤的交通,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 

  加拿大:各省教育和交通部门联合管理 

  加拿大的校车停下后,就会从车头一侧向前伸出一根约1米长的黄色交通标志杆,表示不可靠近;从校车的侧面横向伸出另一根交通标志杆,上面写着“停”,警示其他车辆停驶。只有当孩子们都上车落座,两种交通标志杆收起,校车开走后,其他车辆方可通行。在加拿大的很多省,超校车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必须要被罚款、扣分。加拿大校车的管理主要是由各省负责,各省教育和交通部门通过设计科学的校车、严格有序的管理和各种制度的落实,有效保障了学生安全。

  《中国教育报》2012年3月7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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