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调查:义务教育财政及其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多元化办学体制的出现,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非义务教育收费制度的建立,我国形成了多渠道筹资的教育财政制度。200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为3849亿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为2086亿元,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54.2%,其中用于义务教育1085亿元。2000年底,我国在85%的人口地区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战略目标,但仍有15%的人口地区、522个县(旗、场)未实现“普九”目标,绝大多数在贫困的农村地区。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为了真实地了解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为科学研究、分析问题和制定对策提供客观依据,2000年11月和2001年4月,王善迈教授带领课题组研究人员先后分赴北京市密云县,湖北省通山县,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甘肃省临夏州的和政、东乡、康乐、临夏、积石山县进行实际调查,调查共涉及了四个省市及所属8个县、13个乡和14所中小学,对象为省、县、乡政府机构的教育、财政、统计部门和中小学校,调查内容主要是义务教育和义务教育财政状况、问题和对策意见。这些地区除北京市密云县以外,均为尚未“普九”的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其中马边彝族自治县和临夏州均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调查分析表明,义务教育财政及其发展不平衡,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现状。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
——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是多年来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据教育部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0年4月,全国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拖欠教师工资总额达到76.68亿元。
——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保障。由于经费不足,相当多地区不具备义务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据统计,目前全国普通中小学共有危房741.4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如调查组在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了解到,该县小学危房率高达28.3%,而且新危房出现率每年约为2%-3%。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义务教育的质量。
——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面临短缺。据统计,从1995年到1999年的5年间,全国义务教育总投入6944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3713亿元(不含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教育费附加965亿元,农村捐集资经费596亿元,杂费631亿元,其他1039亿元。在义务教育总投入中,有近一半是由农民承担的。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行,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都不能再收取,将会导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更加严重。
——义务教育经费总缺口数额巨大。据有关统计,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的贫困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8%,共计1500万人左右,如果按每个学生平均每年减免学杂费、课本费200元计算,每年需增加投入30亿元。加上使目前尚未“普九”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达到一定标准所需增加的投入约340亿元,1999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缺口达到370亿元,约占当年义务教育总支出(1417.8亿元)的30%,可见,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短缺非常严重。
二、义务教育经费负担结构不合理
义务教育属于公共服务,应当主要由政府投入。而在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中,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所占比重维持在50—60%之间,剩下的40—50%的经费是通过捐、集资、摊派、教育费附加和学杂费等形式,由农民、企业和受教育者负担。相比之下,对于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政府却负担了70%以上的经费。中国大学生人均国家拨付的经费近9000元,而小学生人均国家拨付的经费只有530元左右,政府过于偏重高等教育而忽视中小学教育,这显然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原则。
在政府所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中,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直接负担太低,绝大部分来自县、乡地方政府。1997年,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教育补助专款为11.13亿元,约占当年全国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的1.5%。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7省市26个县的抽样调查,1998年样本县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含预算外经费)中各级财政的教育补助专款约占12%,县财政约占9.8%,其余78.2%为乡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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