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初中阶段)的任务和功能,一致的看法是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但是,对“素质教育”的内涵和在义务教育质量观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却不很统一。《谭》文作者认为,作为义务教育的“基幢”,主要有两个内容:文化科学基础和职业技术(或者劳动技术)基幢。类似的观点有“国民教育包涵职业教育在内”。上述观点都混淆了不同的概念内涵,前者将职业技术教育等同于劳动技术教育,后者把国民教育这一概念的内涵任意扩大了。
众所周知,劳动技术教育虽是一个较新的名词,但这个概念的内涵则是明确的,即在普通中小学实施劳动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它属于普通教育(或基础教育)范畴。职业技术教育则指专门为就业作准备的职前教育或在职教育,它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有专门的位置和实施机构,不属于普通(或基础教育)范畴。义务教育阶段进行劳动技术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应有之义务,但是不应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理由已如上述。至于国民教育一词,源于德文,即由国民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亦即德国的普通义务教育。这是一个历史名词,现已废而不用了。德国在普通义务教育期间有“劳动”等学科(相当于我国中小学的劳动技术教育),但不进行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乃是由普通义务教育之后的各种职业学校承担。
为面向21世纪,义务教育阶段要为儿童和青少年奠定什么样的“基幢”,这是我们在研究教育目标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义务教育必须比以下四个方面提高教育质量:1、思想品德教育;2、语文和数学等工具学科的教育;3、自然科学(包括技术)基础教育;4、社会科学基础教育。
此外,还应该强调在教学中培养学生四种基本能力,即学会学习的能力,思维能力,操作能力和创造能力。有了以上四个方面的牢固基础和四种基本能力,就既能使学生为升学作好准备,也能为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或就业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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