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国务院相关部委2011年发布的多个文件重视强调语言文字工作内容,例如:
1.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6月联合发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内容涉及促进双语教育,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支持民族语文文化产品的出版发行,加强濒危语言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等。
2. 民政部7月发布《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规定婚姻登记员统一使用普通话,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卫生部12月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言语文明,认真执行医疗文书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正确运用医学术语。
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文字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对所制作的电视剧进行文字质量检查,确保电视剧用字用语正确、规范,避免出现字幕错别字,同时尽可能减少读音错误、用词错误和表达错误。”“电视剧审查机构要制定明确、严格的文字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送审电视剧的文字质量把关。”
5.新闻出版总署2月下发《关于倡议开展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捐赠<新华字典>活动的通知》,倡议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捐赠《新华字典》平装本,为贫困山区的孩子奉献一片爱心,切实解决农村地区学生缺乏正版字典问题。
新闻出版总署和海关总署3月联合发布《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出版进口音像制品要使用经批准的中文节目名称;外语节目应在音像制品及封面包装上标明中外文名称;出版进口音像制品使用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公布的语言文字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