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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教育局
坚持以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导向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近几年来,在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下,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在全省“一当好,三争创”的总体战略部署,我市紧紧围绕教育率先基本现代化和“人人享有良好教育”的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义务教育法》规定,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在落实教育民生责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践行教育公平,满足人民群众优质化、均衡化、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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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四个关键——
坚持党政推动,把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摆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工作关联度大,涉及各方责任,如果没有党委、政府层面强力推进,工作很难取得实效。无锡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幸福市(县)区建设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同志,市长毛小平同志在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部署中,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全市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中都反复明确和强调。杨卫泽同志批示:“争创全国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努力实现人人享有良好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毛小平同志批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是我市实施教育优先战略的重要抓手,望不断总结工作,推广经验,努力使我市素质教育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也分别专门听取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工作汇报,有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把制订保障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列入了法制工作计划和创建法治城市十件“法治实事”,把创建高位均衡示范区的工作责任和成效列入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重点工作责任考核范畴。从2009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支持各地高位均衡示范区创建。各市(县)区党委、政府也都把创建工作列入了党、政工作目标,摆上当地教育发展重要的战略位置,形成了党政推动、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区域联动,形成推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整体合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部署,整体推进,上下贯通,齐抓共创。我市立足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台了《关于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促进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高位均衡的目标要求,明确了落实各地政府责任、实施全面规划、逐年加快推进和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等工作要求。《意见》出台时,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作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根据《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各市(县)区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工作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地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都制订了2008—2010年创建规划,明确了总体、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一有力机制,每年集中改造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相对薄弱学校。2009年、2010年,全市共投入12亿元完成128所义务教育相对薄弱学校改造任务。目前,全市100%的义务教育学校装备条件达到省Ⅱ类标准,全市现代化小学和初中分别占小学、初中总数的78.4%和94.6%。
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完善有利于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教育“科学发展、人民满意”导向,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消除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阻力和障碍。一是根据农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积极适应义务教育保障要求进一步提高的新形势,研究落实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学校隶属关系,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推动教师轮岗交流提供基础条件。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市区范围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基本统一,奠定了政府保障有力、学校公平发展、校长和教师安心本职这样一种实现高位均衡所必需的制度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实践现代学校制度。2008年,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体制创新大会的部署,制定实施了《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理事会制度的工作意见》,全面启动中小学理事会制度建设。理事会主要由学校主管部门、学校管理层、社区居民、家长、校友、高年级学生代表等组成,职能定位主要是议事监督,努力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帮助促进学校拓展教育资源,提高规范管理、民主管理水平,争取社会更多理解支持,接受群众更直接有效监督。通过理事会制度,构建学校与社区、家长、社会各界之间多向互动渠道,同时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实现更好结合。目前,全市所有中小学都已经建立了理事会。三是积极深化中招制度改革。从2009年起,对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录取办法进行了调整,提高分配指标比例,大幅度降低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的限制,确保了分配指标有效率,并认真执行借读生不享受分配指标政策,推动义务教育生源合理分流,有效缓解“择校”压力。同时,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提高热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近年的中招工作意见已经明确,2012年提高到60%以上,2013年提高到不低于70%。
坚持标准带动,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目标的科学性和示范性。立足“以创促建”、“以评促建”,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评估院、省教科院的支持下,无锡市组织省内外专家和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单位人员组成课题组,围绕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四个方面的高位均衡要求,共同开展“区域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机制创新研究”,并列入了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我们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了课题研究专题研讨会,汲取各方专家学者经验智慧。2010年9月,根据研究成果,专门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及诠释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253号),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中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科学合理学校布局规划,实施适度规模办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交流长效机制,配置均衡校际师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实行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控制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建立科学合理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整体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鼓励学校特色发展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等16个方面的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进行了具体的诠释。今年,我市建立和完善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下半年将启动贯标评建工作,对各市(县)、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公正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区域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和考核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实施工作措施扎实、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市(县)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凡行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追究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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