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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制改革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必须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提高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办学活力,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市民广泛参与的教育公共服务新体制,为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一)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创新。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政策,优化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实现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完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县财政投入差距,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级统筹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基本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标准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学校配置标准统一、教师队伍配置标准统一。促进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增量资源安排方面,重点向大型居住区、远郊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在存量资源利用方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优化公共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科技、人口、文化、财政、税收、社保等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在制定城区规划、新城镇建设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时,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要。土地资源、交通设施、商业网点、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配置,向教育倾斜,为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文化科技机构,应设立教育与咨询部,制定教育计划,向儿童、青少年、市民提供科技和文化知识服务。建立公共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使学校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载体。
3、健全教育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教育决策研究,建立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制度,成立上海市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学者在全市重大教育决策和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修订,以及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应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组织听证。
4、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教育改革和发展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社会及时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状况,便捷获取各类教育信息。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途径,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丰富公开形式,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方便公众进行教育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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