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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依法治教
1.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根据国家教育立法进程,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改革需要,加快教育法制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认真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提高教育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3.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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