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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普通高中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建设标准化普通高中。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比例并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协调发展。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从2011年起,对普通高中蒙古语(朝鲜语)授课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及普通高中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到2013年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到2015年,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认真落实课程方案,使每一位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要求。优化课程结构,稳步推进选修课程建设,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注重学生个性形成,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强化公民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推进高考改革试点,探索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计入高考成绩的办法。
(十三)全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和鼓励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实践教学内容。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强化高中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为学生升学、就业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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