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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怎样才能遴选出合适的人来担任校长?具体讲,是由谁来确定什么人适合当这所学校的校长?
多年来,我国公办大学有一套“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主管部门任命”的遴选校长的程序,在选拔标准上注意政治素质、学术背景和管理才能;在选拔方法上重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坚持个人提名和组织提名相结合,扩大推荐提名的范围,同时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测评结果和考察中的群众意见都作为决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高校遴选校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曾经参与过中管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后备干部的遴选工作,也对高校领导班子作过调查和研究分析。总体上讲,经过选拔任职的这批学校领导有群众基础,有工作实绩,大多很优秀,也很敬业。中国高校能够快速、稳定地发展与他们的学识、智慧和奉献是分不开的。
但是,在大学校长的选拔任用机制中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1.由于参与测评或谈话推荐的人是按职务、职称资格选定的,其中多数对何人适合当校长及测评对象一般都不熟悉,无法给出准确判断。因此,推荐名单及测评结果往往集中度差,而且由于推荐范围过泛,推荐人对推荐工作缺乏厚重责任感。
2.在对推荐对象测评时,校内教师比较重视其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并不十分了解其管理能力和文化修养是否胜任校长角色。对教育部直属高校,人们最期望是那些有管理经历,又熟悉教育的院士、学者担任校长。但治校和治学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学术成就也不能替代管理经验。有些很有成就的学者也有鲜明的个性,往往这种个性使他能超越常人,走到学术的前沿。但如果用其本色来治理学校,其优点和缺点也可能就是一步之遥,如执著和偏执,果断和武断,求异和多变等等,对科研可能影响不大,但对大学管理可能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3.在决定遴选校长的判断中,也往往存在着“行政化”和“官本位”的影响。
在选拔任用标准上往往看重个人资历和素质,对任职学校现阶段状况及长远发展需要何种类型的校长缺乏深入分析和相关性选配。特别是,对大学校长“职业化”问题还需进一步明晰。一般来讲,在大学里院长(系主任)是学术活动的具体组织者、领头人。他们在“双肩挑”中以教学、学术(包括本身的学术研究)活动为侧重;校长、副校长是学校学术规划、学术发展、人才培养的领导者,他们在“双肩挑”中应以管理、领导活动为侧重。对那些个人学术研究呈上升势头,且能作出杰出成就的学者,或者不能舍弃自己学术研究工作的人可以当院长(系主任)、学术带头人,不宜担任校长、副校长之职,否则鱼与熊掌很难得兼,对学校及学者个人都不利。蔡元培先生是公认的最杰出的教育家、最优秀的大学校长。梁漱溟先生评价说,蔡先生的一生成就不在学问、不在事功,而在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大潮流,影响全国,收果于后世。尽管蔡先生学贯中西,但作为校长,其成就被人们更看重的是他对学校发展和进步的贡献。
除了德国、日本之外,西方国家几乎所有知名大学的校长推选皆是由遴选委员会遴选产生,具体细节不同学校有所不同,但共同点是对遴选过程如何推荐候选人,如何筛选和确定候选人都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程序。关键是对教师和学生参与程度的问题上,不同学校有着不同的看法。
哈佛大学前校长伯克(Derek Bok)和波士顿大学前校长萧拔(John Silber)对学生和教师选举校长都持疑虑态度。伯克认为,教授们的自我定位,首先是专业团体的一分子,然后才是所属学校之一员,且教授限于经验,多乏学校之视野。他认为,校长遴选的任务,应由富有专业经验,对学校忠诚,知人善任,从整体利益着眼的人来承担。且遴选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宜太多,因人数多则不易相互沟通,且大家推诿责任,竭尽心力的人反而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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