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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然是“业主”
当下,深圳作为南科大的投资者,是支持其改革的重要推动者,但亦有人担心,政府作为南科大的“业主”,如果要在日后插手南科大的具体事务,南科大如何能拒绝这个婆婆与东家?
早期的“行政楼修缮”风波,让一心想推行“去行政化”的朱清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尽管与深圳方面如此“情投意合”,但仍将不断遭遇“行政化”的挑战。
当时,启动校区验收时有人报告,教学楼楼顶漏水。朱清时吩咐办事的人“明天找人来修”。但就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却拖了一个多月还没有动静。政府行政行为已经相对比较规范的深圳,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的行政化管理体系,这套体系意味着朱清时想修缮教室、买台电脑都得“走上两个月的程序”。
这件事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也立即意识到,这个风波的背后实际是政府行政权力与“校长治校”的冲突,南科大必须从制度上走出这个权力的圈套。
事后,朱清时得到了1000万元应急资金调配权,尽管这离他预期的还远,但他也坦陈“这是进步”。
现在,深圳政府针对政府如何管理南方科技大学的问题,由南科大和深圳市法制办专门研究,共同拟定一份政府行政条例。据悉,在这份尚待批准的行政条例中,首条就规定了南方科技大学是法人治理,不是一般性质的事业单位。
为落实“高校自主办学权”,朱清时在法律层面进行最大可能的努力。南科大与深圳方面都有意落实推动三个层次的制度建设:在学校层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南方科技大学章程》;在深圳市政府层面,努力推动制定《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而在深圳市人大层面则要推动制定《南方科技大学条例》。
这项前所未有的计划,将让南科大从一诞生,就在法律的光芒照射之下。
早在提出创办南科大的初期,深圳方面就将南科大的目标锁定为“世界一流大学”。深圳希望南科大能像一河之隔的香港科技大学那样,用短短一二十年时间,就跻身世界顶尖研究性理工大学之林。
如是,朱清时将面临两大艰巨的任务:一是突破中国当下的教育体制与旧的官僚系统束缚,这是他要去“破坏”的;二是要建立世界一流大学的体系、框架与实体,这是他要去“建设”的。而后者,亦是一项看似“不可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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