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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发展阶段
评估工作研究阶段:(1985年-1994年)198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些省市开始启动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的评估试点工作。
1990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
试点评估阶段(1994年-1999年)1994年年初,原国家教委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教学评估试点工作。先后经历了1994年对新建院校的合格评估,1996年对重点建设院校的优秀评估,1999年对其他院校的随机性水平评估。
正式评估阶段(2003年至今)2003年,教育部为加强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决定采取两项重大措施:
一是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实行“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包括每年一度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布制度。
二是2004年8月成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完善评估方案和改进评估方法
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评估方案为了加强评估工作的分类指导,使评估方案更具针对性,高教司与评估中心共同完成了《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的研制,已于2006年9月由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印发。
实施“阳光评估”,加强社会监督评
估中心施行了“阳光评估”的一系列措施:一是在专家组进校考察前后各半个月内,将学校的自评报告在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增强了学校自我约束意识和社会监督;二是为专家组提供了发展规划司统计的过去三年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供专家在考察评估时参考,提高了评估结论的信度;三是把专家组对学校的考察评估意见和学校的整改方案上网。此外,评估中心还特别邀请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发展研究中心和中组部、财政部等部门有关同志作为观察员参加评估工作,并认真听取他们对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改进评估方法,减轻学校负担为
了减轻参评学校的负担,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现象,评估中心把原来抽查近三年的毕业论文(设计)、试卷的做法改为只抽查近一年的。同时,适当减少了进校考察评估的专家人数,缩短了专家进校考察时间。
■严肃评估纪律
认真落实“两不”、“两请辞”的要求,明确要求专家不接受参评学校宴请,不收受参评学校礼品,请辞省级领导接见、请辞学校举办的文艺演出等活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违反评估纪律的工作体系。认真对待各种举报,一旦发现学校在数据和材料上有弄虚作假的,采取一票否决制,评估结论作为不合格处理;专家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评估专家的资格。
■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取得很大成绩
高职高专院校评估于2004年全面展开。此项工作由教育部委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截至2006年年底,已经累计评估了374所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普遍反映,评估在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合理定位,加快规范化建设,加大教育资源投入,推进教学改革,确立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淡化评估等级,将水平评估转为合格评估。目前,正在组织专家研制合格评估方案。
■独立学院评估指标体系的研制工作进展顺利
2005年年初,教育部组织对249所独立学院进行了一次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由评估中心负责实施。这项工作结束后,评估中心开始组织专家对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召开多次研讨会,征求独立学院、专家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目前,正在对合格评估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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