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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的落实,需要全战线积极行动,需要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行动计划执行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行动计划后面的5个附件之中:
(一)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总体设计、整体布局、宏观指导和过程评估,在政策、措施和经费等方面对计划的实施予以支持。十大分计划中,除少数计划主要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部分计划主要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二)建立计划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联系点,推进各地各行业开展实验试点
在整体推进、普遍实施的同时,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关键项目、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在有条件的省份先行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典型示范。为此,根据各地申报的情况,对各地的任务作了安排,即《行动计划》的前三个附件:附件一是以计划和项目为单位的《分计划试点省份任务布局表》;附件二是以省份为单位的《分省份试点任务一览表》;附件三是以专业为单位的《分专业试点省份任务分工表》。
(三)设立与行动计划配套的科研课题,为计划、项目实施提供科学决策、信息服务和理论支撑
针对10大分计划、30个项目,专门设计了45个相应的科研课题(见第四个附件),这些课题与行动计划各项具体任务一一对应,围绕任务开展科研,提供咨询和信息支持。
(四)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方案,对于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估
根据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分地区、分计划、分项目,开展行动计划专项督导,三年内对各地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轮督导检查;在此过程中,建立计划实施情况公示、通报和交流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开展成果展示,适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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