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制度引学界质疑 争议科技奖励制度
国家科技奖该怎么评
国家科技奖到底该怎么评?学界对此议论纷纷。
中国科学院院士、四川大学教授刘应明认为,应该是国家的归国家,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最好能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队和组织来评。”他说,三鹿集团凭借“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获得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可后来却出现了那么大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科技奖励的尊严,“如果交由奶业生产企业或市场里自生的行业协会来评,业内人可能会更加了解内情,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不至于对国家科技奖造成损害。”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马大龙也认为,逐步减少甚至取消一些国家奖励,交由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评选,是公民社会成熟的标志。“如果国家介入太多,奖项出现问题,将造成国家公信力下降。”
2009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马大龙曾以《维护科技奖励尊严,深化奖励制度改革》为题作大会发言,质疑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认为“这一现象损害了国家科技奖励的尊严,暴露出科技奖励制度的某些弊端。对此,有必要反思并改革我国科技奖励制度”。
对于“取消国家科技进步奖”,采取“市场归的市场、社会的归社会”的评奖方式等观点,国家奖励办相关负责人认为“有点偏激”。他解释说,“国家奖是政府奖,要体现国家意志,即一要鼓励科技发展,二要鼓励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如果把有效益的(奖项)都取消了,在政府层面上,如何体现科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如何体现科技支撑发展问题?”
“真正让科技长入经济,这是1985年根据‘面向、依靠’(1982年国务院正式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简称‘面向、依靠’)的方针并在此基础上设立科技进步奖的出发点,也是党的方针政策在奖励工作中的体现。”该负责人认为,是否取消科技进步奖,不能仅仅局限在科技界、科技人员内部讨论。从科技界自身发展来说,国外是以学术共同体为主,我们是以政府意志导向为主。“在‘中国特色’的情况下,我认为,国家奖体现了国家意志。”
国家奖励办主要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也表示,从理论上讲,市场上的事交给市场去评价是对的,但现在还做不到。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华为的老总任正非,企业已做到上千亿,对社会贡献很大,但为什么连院士也评不上?社会的评价为什么采信不了?关键是评价体系。必须要把新的评价体系建立起来替代现有的评价体系,那时就可以取消。就如同高考也有许多弊端,但现在还不能取消,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个可以替代它的、相对更公平的制度体系。所以理论上讲,取消是可以的,但实际条件还不成熟。”
一位接受本刊采访的一线科技人员对学术共同体、社会组织的公正性也表现出担忧。他告诉本刊记者,现在一些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组织评出的奖项也难以服众。因为“很多协会都是由官员或退休官员当一把手,还是行政主导。”
马大龙直言,问题的根子在于学术共同体的过度行政化。行政人员不了解学术共同体内的情况,只能用量化的标准去衡量,而科研人员又不得不跟从,因为行政人员掌握着资源的分配权。从专业人士的角度看,在我这个领域谁是顶尖的我一清二楚,即使他没拿过什么奖项,“而真正一流的科研人员往往也不热衷于报奖;很多热衷于报奖的,反而是那些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的。”但“科技奖励如果不能评选出真正一流的成果和一流的科研人员,反而让二流、三流的人得奖,这是很可怕的。”马大龙说。
对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院长郭雷认为,从国家层面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具有根本性意义;其关键就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职能的实质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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